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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广场四月事故责任方受处罚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8日 09: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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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记者 李继成

  今年4月12日20时40分,宝山万达广场中建二局工地在基坑开挖和垫层施工中造成北侧围护体倾覆,并引起一二八纪念路部分道路坍塌,通行中断。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54万元。经市建设交通委、宝山区政府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钢支撑未按设计图纸施工。

  近日,有关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

  据了解,建设单位上海宝山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施工总包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罚款4万元,停止在沪承接施工业务3个月;监理单位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罚款4万元,停止承接工程监理业务3个月;监测单位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罚款13000元,停止承接基坑监测业务3个月;钢支撑施工分包单位上海刚胜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吊销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挖土分包单位上海东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

  因注册人员的资格认定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为此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有关注册人员的法律责任追究事项已依法提请发证单位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