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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近日港股下跌不是卖空活动所致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8日 10: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和讯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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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讯股票消息 近一个月以来,香港股市遭遇暴跌,有港媒报道称,此轮暴跌中沽空金额占去总成交近10%,市场人士认为沽空活动活跃是加剧大市下跌的元凶。就此,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Mr Ashley Alder)7日表示,至今没有迹象显示香港股市近日下跌是由于卖空活动所致,证监会亦会采取果断措施遏止任何操纵或滥用卖空交易的行为。

  欧达礼指出,全球经济前景不明朗,加上欧元区出现主权债务危机,环球股市近月均大幅下挫,且市况波动。

  欧达礼表示:“卖空是各类市场参与者普遍采用的合法交易及对冲工具,卖空交易在过去数月的市场环境下显著上升,并非异常。”

  他称:“近日市况极度波动,反映自三年前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关注焦点现集中于对主权国家及面对相关风险的银行所造成的冲击,尤以欧元区为甚。”

  对于过去两天的市况,欧达礼指出现时的市况极受情绪主导:“鉴于有报导指欧洲国家展现较大政治决心应付债务危机,加上有消息指英伦银行进一步推出刺激市场措施,以及欧洲央行会维持向欧元区银行提供无限额融资,市场随即出现反弹。”

  他表示证监会将会保持警觉,密切留意市场发展,确保市场在任何时候都能稳健及有规范地运作。

  欧达礼重申,香港拥有比大部分海外市场更为严格的卖空监管制度,并指出证监会不久将会引入法例以落实淡仓申报制度,进一步提高卖空活动的透明度。

  据了解,香港只容许“有担保”卖空,即卖方在出售股票时必须已借入股票,或获得借方确认有股票可供借出。卖方及其经纪必须在执行交易前,确认卖空盘是“有担保”的,而送交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执行的卖空盘必须加上特别标记。 违反法定要求者可能会遭受刑事检控。

  在香港,联交所只批准流通性高的股票进行卖空。在其他主要巿场,挂牌上巿的所有股票一般都可进行卖空。此外,联交所有一项“限价卖空规则”,禁止在联交所以低于当时最佳卖盘价卖空股票。另外,若卖方未能提供股票作交收,联交所会对无法完成的交易实施强制补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