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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10月16日电(记者葛如江、姜刚)记者从安徽省政府获悉,为严格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这个省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起,对1年内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驾驶员,分别处以吊销车辆营运证、责令司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处罚。
安徽省日前出台《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对超限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超限运输是指货物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规定或者交通标志标明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
按照新规定,安徽省对1年内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驾驶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并责令司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安徽省要求,治理货运车辆超限应坚持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货运车辆超限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执法联动工作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