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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伦敦10月28日电】按照欧盟旨在加强行业竞争的计划,依赖于三大信用评级机构的企业将被迫向规模较小的评级机构寻求信用评价。
政策制定者把穆迪、惠誉和标准普尔三大评级机构的全球性支配地位称为寡头垄断。根据路透社记者看到的一份法律草案副本,欧盟负责内部市场的委员米歇尔·巴尼耶将于11月15日发表由他负责起草的这项要求对评级机构实行“轮换”的法律草案。
最初的协商曾预示企业必须每隔9年更换信用评级机构。不过现在这项规定已经变得更严格了,因为试图通过成立一个新的欧洲机构来促进竞争将被证明是件困难的事情。草案说:“这一轮换规定有望大大减少由债券发行方支付报酬的模式所引起的利益冲突。”
政策制定者一直对评级机构从它们评判对象的企业那里获取报酬感到不满,但又提不出别的办法。熟悉这一行业的人士称,轮换规定将成为“改变行业格局的关键”,迫使许多企业在新法律生效一年之内更换评级机构。
“轮换”规定的内容包括:债券发行人必须每3年进行轮换,之后可以有长达4年的“冷却”期。此外,如果某信用评级机构连续为同一家发行人的10种金融证券进行了评级,那么一年之后就必须进行轮换。
该法律草案还探究了评级机构的所有权结构,这可能会导致三大评级机构的改组。如果某评
级机构是上市公司———就像三大机构一样,那么该评级机构的股东可能会被禁止投资其评估的任何企业。该评级机构或许还不得对本机构股东拥有股份的企业进行评估。评级机构最后可能成为有限合伙公司。
草案中被特别标出的是,在“极不寻常的情况下”,管理层可以暂时禁止主权评级,所指的情况包括可能导致国家信用状况突然改变、对金融稳定带来即刻的威胁以及市场过度波动等。一些官员认为这样做起不了作用,因为这种管制必须对外公布,从而会导致投资者争相出逃。政策制定者曾指责评级机构在希腊债务谈判期间发布了下调希腊信用评级的消息,从而使援助希腊的代价变得更加昂贵。
欧盟委员会曾设想规定评级机构在改变国家信用评级之前须提前三天通知相关国家,不过这条规定似乎已被拿掉了。取而代之的是,现行规定的12小时提前通知时间被修改成“公布之前一个完整的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