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海源机械败诉净利将减2026万 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8日 07: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昨天,海源机械发布公告称,针对公司2005年销售给洛阳龙羽宜电有限公司的5台(套)HF1100压机产品出现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于2011年11月4日,收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根据此前招股说明书中显示,2010年3月22日,洛阳龙羽格锐建材有限公司(上述合同中洛阳龙羽宜电有限公司权利义务的承接方,以下简称“洛阳龙羽”)就上述合同纠纷事宜以公司为被告向洛阳中院提起诉讼。

  洛阳中院判决,被告海源机械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对诉争的粉煤灰标砖生产线进行调试并达到合同约定的正常生产和达产,经整体验收合格后交付给原告洛阳龙羽格锐建材有限公司。被告海源机械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原告洛阳龙羽违约金;驳回原告洛阳龙羽的其他诉讼请求;并驳回反诉原告海源机械的反诉请求。

  海源机械称,上述案件对公司2011年度预计直接财务损失合计为减少当期净利润2026万元。本次判决给公司带来的或有损失不会立即发生,即使立即发生,也不会构成现金流的财务压力。另外,公司还称,从业务开展方面,本次合同纠纷判决结果不会给公司产品的品牌、声誉以及营销带来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热词:

  • 海源
  • 持续经营
  • 原告
  • 被告
  • 合同纠纷
  • 建材有限公司
  • 标砖
  • 驳回
  • 格锐
  • 达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