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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化解地方高校债务的工作,已然进入了最后的倒计时阶段。
11月29日,湖北省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副省长郭生练在武汉洪山宾馆主持召开湖北省地方高校化解债务工作动员大会,会议最终确定的阶段性目标是,截至2012年底,湖北各地方高校要化解债务余额的60%,剩下的40%要在5到8年时间内偿清。
这意味着作为高教资源的大省之一,湖北的地方高校化债工作最终有了明确的时间表。事实上,自2009年教育部将“开展化解高校债务工作”列为年度工作要点以来,化债问题一直被置于高校系统的工作重点,其中偿债能力较弱的地方高校尤甚。
然而,化债进度显然不能让有关监管层满意。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地方高校化债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财教【2011】309号文件显示,“通过对各地化解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的专项检查,也发现一些地方存在未能有效控制新增贷款、化解债务与生均拨款资金重复计算、虚增化债资金规模、化债责任主体不明确、不及时偿还国库垫款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7月18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布了上述“紧急通知”,首次提出“谁贷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高校是化债工作的责任主体。受此影响,山东、安徽、河南等省份相继出台地方高校化债目标。
一场全国范围内的地方高校化债运动,到了最后的关口。然而现实的另一面,随着高校生源的减少、土地市场的低迷,筹资能力有限的地方高校显然面临重重压力。
化债时间表
全国地方高校化债工作陡然提速。11月28日,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省属公办高校化解债务实施方案》,2012年以前,在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基础上,由地方财政、高校共同化解贷款余额的60%(约80亿元);其余的40%(约53亿元,)由地方高校在2012年以后自行化解——这是迄今最为明细的地方高校化债时间表。
此前10月14日,安徽省财政厅对外表示,决定从2011年起,用两年时间,将安徽省高校贷款总规模降至2009年底的30%以内。据悉,截至2009年底,安徽省属高校贷款余额约93.8亿元。
与此同时,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与49所山东省属公办普通高校签订《山东省高等学校债务化解工作目标责任书》,今明两年全省将筹集化债资金120.5亿元。而河南省确定的目标,则是在2012年前,努力将截至2009年底的高校银行贷款余额减少三分之二。
本报记者采访获悉,近期包括陕西、河南、湖北等多个省份,均有省政府牵头,通过座谈会、电视会议、动员大会等形式,强调地方高校的化债工作。
以湖北为例,湖北省政府专门成立了“湖北省地方高校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湖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出任组长、副省长郭生练任副组长。本报记者获得的小组成员名单,涵盖湖北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审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等多位“一把手”。
“化解高校债务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是教育部门的事情,还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合作。”一湖北省政府高层人士表态。这意味着,高校化债工作已经不局限在教育系统内部。
而作为高教资源的大省,湖北在这次化债工作中可谓决心空前。湖北常务副省长李宪生表示:“各地方高校应高度重视化债工作,成立专班责任到人。”
与此同时,对化债不积极、贷款余额不减反增的高校,湖北省财政除不安排该校化债奖补资金外,还将减少或停止安排专项资金;湖北省教育厅将调减该校招生计划,暂停该校硕士、博士点审核,暂停学校升格、更名审核。
在高校化债的同时,还严防新债务的产生。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今年6月30日为节点,凡是已经达到核定规模的高校,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项目。确有必要新上基建项目的,将从严审核。”
而作为严防高校盲目扩张,最直接的措施,11月29日,湖北省副省长郭生练明确表示,湖北省将暂停审批新建地方高校项目——这是目前全国首个明确表示将暂停新建地方高校的省份。
高校是偿债主体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核心地带——武汉中国光谷园区内,一片占地2239亩校园建筑群,这便是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的主校区。
从2003年开始,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的前身湖北教育学院陆续搬迁至此。本报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由于校区搬迁和大规模基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一度是湖北地方高校中债务较为严重的高校,其各项债务一度高达近10个亿。
本报获得的一份当年湖北教育学院新校区校园总体规划设计的招标文件显示,其项目投资来源表述为:“政府低(贴)息贷款、学校自筹和校自行贷款等多渠道解决。”
“当初在举债发展时,并未对还债能力和可行性做过充分的论证。”一位2008年从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离职的教育系统人士称,“对于还债的问题,高校一度对政府有所期待。”
而湖北师范学院一内部人士则认为,作为公立学校当时扩大办学规模,兴建新校区,也是为了响应国家扩招的号召:“在债务偿还上,国家(指国家财政)应该为此买单。”
事实上,类似的观念在全国高校系统中较为普遍。一个可供佐证的事实是,目前的地方高校债务中,最为严重的均是公立性质的高校——亦是此次化债的主要群体。“为数不少的公办地方高校认为,学校是国家办的,银行是国家开的,政府不会见死不救。”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评价,不少地方高校对待化债工作,实际是阳奉阴违。
随着还贷高峰的到来,政府财政所给予的帮扶,与此前高校举债时的期望相去甚远。湖北省常务副省长李宪生特别强调,作为化债的责任主体,各高校自身要积极主动化债,杜绝“等、靠、要”的思想。山东省政府亦表示,化解债务“高校是主体,政府拿大头”。高校主要领导是化债工作第一负责人。陕西省也提出“政府奖补支持、学校主体统筹”的思路。
而据本报了解,在化债专项资金的设计上,各省基本采用基础额度和奖励额度相结合的方式。以湖北省为例,其中基本额度中,在校生数量权重为80%;校区建设因素,权重为20%。而在奖励额度上,湖北省财政按高校自有资金偿还债务规模的50%给予配套奖励。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高校化债专项资金采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相结合的方式。“这对于经济实力较弱的省份不太有利。”有湖北高校系统人士对此表示担忧。
以经济实力较强的山东省为例,山东省计划筹集的化债资金120.5亿元,其中山东省市财政安排59.7亿元,争取中央财政奖励20亿元,高校自筹部分仅40.8亿元。相比之下,安徽省在今明两年,省级财政仅安排10亿元化债专项资金。
而湖北省尚未对外透露,地方财政对于化债资金的总额度安排。湖北省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坦言:“湖北是一个穷财政,但还是会挤出相当部分财政资金用于高校化债。”
高校的筹资局限
财政奖补的化债政策,对于筹资能力较弱的高校,可谓压力不小。而学费涨价一度被认为是高校化债的一个重要筹资渠道。
本报记者从湖北教育系统采访获悉,近年湖北地方性高校通过涨价,每年的增收近10亿左右,但相比较各高校动辄数亿的债务,依旧显得杯水车薪。更令人担忧的是,随着高校生源的减少,未来学费上涨的大部分收入,会被下降的生源所抵充。
以湖北省为例,今年湖北省普通高考报考总数为48.4768万人,比去年减少7450人,考生人数连续三年出现下降。“未来几年生源的下滑还将持续,这正是高校化债的关键时期。”湖北资深教育行业研究者张才生认为,“期望通过学费涨价来还债的难度正在加大。”
在此背景下,包括湖北、山东、河南等地,纷纷出台政策鼓励地方高校利用闲置土地置换还债,这一度被公众解读为“卖地还债”。
一个颇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是曾经负债超过12亿元的湖北经济学院。本报获得的一份内部资料显示,湖北经济学院通过将计划管理学院等三个老校区进行置换,共取得资金7.1亿元,除去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等各类税费6500万元,实际可用的6.46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但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湖北经济学院三个老校区土地置换的时间,分别是2005年6月、2006年4月和2009年6月——均是房地产市场的上涨区间。随着房地产市场步入调控期,导致土地市场不景气,未来一段时间土地的出让价格不容高估。在11月29日湖北化解高校债务动员大会上,一湖北省领导曾公开对此表示担忧。
面对巨额负债,在有限的筹资渠道下,部分地方高校开始引入社会资本。地处宜昌的三峡大学,截至2010年负债达7.2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达5亿元。据悉,三峡大学通过争取农业银行三峡分行投入500多万用于“校园一卡通”建设、通过中国电信、中国铁通先后投资2500万元建设学校宽带网。在学校内部,这被称为“以市场换投资”。
类似的做法,在一度负债高企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亦有体现。据悉,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通过与上市公司凯乐科技(600260)合作,联合开发武汉卓刀泉校区土地。与此同时,凯乐科技还参与竞标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下属的湖北春天科教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权——其主要资产即是湖北二师下属武汉语言文化职业学院位于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中洲村土地面积308253.7平方米及全部房屋、建筑物、附着物,武汉语言文化职业学院的无形资产、办学资格、招生权、收费权。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书记严文清,在一次公开讲话中曾表示:“顺利实现校企战略合作,为降低债务总量、缓解债务压力、实现重心转移开创了良好局面。”
但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公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应该是一个非盈利性的教育机构:“过分的强调产业化和社会资本介入,会背离教育公益性的方向。”
但这显然是一个悖论。随着高校生源的递减、财政资金投入的严控和自身偿债的压力,未来一段时间地方高校将步入一个发展的阵痛期。
经济观察报 记者 程久龙
《联合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