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标准由3万提高至6万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0日 04: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财政部网站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请遵照执行。

热词:

  • 小微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征收标准
  • 微利
  • 应纳税所得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及其
  • 财务局
  • 国家税务局
  • 问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