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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颁布实施以来,辽宁省各级地税机关迅速行动,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开展新税法实施的各项工作,使新税法顺利实施,平稳过渡。
据了解,2011年10月份,全省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人数为5,431,192人,其中纳税人943,062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5.53亿元。比新个人所得税实施前纳税人数减少2,080,795人,个人所得税税额减少3.04亿元。从2011年10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看,新税法在降低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税收负担,适当增加高收入者税负方面,效果明显。
为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优化纳税服务,自2011年开始,辽宁将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开具2010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160万份,并委托省邮政公司函件中心负责邮递给纳税人。
自2012年1月1日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网上查询系统》正式上线应用。凡通过扣缴义务人已经实行扣缴明细申报的纳税人均可登录“辽宁地税网站”自行查询本人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缴纳情况,并可对查询结果进行打印。(记者 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