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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对证券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将适当放宽证券公司独董任职的学历要求,并放宽高管人员在子公司兼职的限制。
据了解,目前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条件都依据2006年12月正式实施的《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据介绍,此次修订后,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将从高管人员范围中剔除,不再“每任必批”。同时,适当放宽证券公司独立董事学历要求和高管人员在子公司兼职的限制。根据现行规定,证券公司独立董事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而修订后这一限制则放宽至大专学历。
证监会负责人解释道,现行“每任必批”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场运行效率,占用了大量监管资源,因此把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从高管人员范围中剔除,只进行资格年检。而将证券公司独董的任职资格放宽至大专,则是因为实践中证券公司通常聘请业内知名专家担任独立董事,这些人往往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但不都具备本科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