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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民事索赔半年无果 律师呼吁监管层调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4日 15: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扬子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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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近年来国内最大的证券索赔案的华闻传媒案近日再起波澜,由于案件在经法院审理后的近半年后竟毫无结果,原告律师团请求海口中院尽快召集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或尽快依法作出判决,并呼吁监管层对华闻传媒不履行公告义务进行调查。

  原告有800多人,列国内第二

  华闻传媒民事索赔案是继东方电子案之后,原告人数位列全国第二、索赔金额位列全国第三的证券索赔大案,目前参与索赔的股民共有800余位,索赔金额约1亿元,原告律师团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张洪明等7位律师组成。据厉健律师介绍,2009年3月3日,华闻传媒发布《关于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公司200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暨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10年11月,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张洪明、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代理部分股民起诉华闻传媒,海口中院依法受理上述案件,正式拉开华闻传媒证券索赔大案序幕。

  首批诉讼开庭半年却没结果

  原告认为,根据《证券法》、最高法院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华闻传媒在公开披露的2007年及以前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属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导致原告投资该股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华闻传媒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首批诉讼在今年6月开庭,但至今没有结果。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2010年12月立案的30余起案件,于2011年6月开庭完毕,海口中院至今仍未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至今仍未作出依法判决,原告律师也没有收到法院延长审限的通知。

  2011年7月下旬,海口中院又正式受理了其余800余起案件,并在9月中、下旬全部开庭完毕。但华闻传媒公司至今仍未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公司法律事务负责人和该案诉讼代理人宣称:“盲目索赔不可取、也不现实”,原告起诉或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呼吁监管层立案调查华闻传媒

  厉律师表示,华闻传媒公司至今仍未提出调解方案,海口中院也未召集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这起震惊全国的证券索赔大案处于僵持、停滞状况,众多原告处在焦虑不安的等待中。因此,原告律师们共同组建“华闻传媒案原告律师团”,请求海口中院尽快召集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或尽快依法作出判决。

  厉律师还表示,华闻传媒案案情非常特殊,原告800余名、来自全国20余个省市、索赔金额一亿元,足以对公司业绩、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华闻传媒没有依法披露这一重大诉讼,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呼吁证监会、深交所对华闻传媒立案调查。

  陈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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