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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昨天在其官网上发表文章,针对渐行渐近的创业板退市制度,提示投资者要充分认识到创业板公司存在相对较大的退市风险。文章指出,对于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不仅要看到创业板实施退市制度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净化证券市场方面的正面作用,还要充分认识到创业板公司存在相对较大的退市风险。
深交所建议投资者应自觉培养“三个意识”,包括坚持价值投资的意识、“买者自负”的意识、控制资产整体风险的止损意识。
深交所文中警示创业板公司三大风险
要注意到创业板公司经营规模小、经营模式不成熟、抗风险能力弱、业绩波动大的特点,更容易触发退市条件。
创业板运行两年多来,上市公司业绩分化已经开始出现,部分公司业绩出现下滑,投资者应当关注个别创业板公司的市场风险可能向退市风险转化。
要注意创业板公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更加困难,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盈利判断标准,加大了恢复上市的难度。同时,创业板不支持暂停上市的公司通过借壳实现恢复上市,退市公司“乌鸡变凤凰”的神话在创业板上可能不会出现。投资者应彻底放弃炒垃圾股投机的理念。
要注意创业板市场已经取消“ST”、“*ST”预警制度,而采取强化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信息披露的方式充分揭示退市风险。
广大投资者已经熟悉的“ST”、“*ST”股票不会在创业板上出现,投资者一定要适应创业板新的退市风险提示方式,关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