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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税税率分界线降低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2日 15: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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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新公布的去年上海新建商品住宅均价比上年下降5.4%,2012年度本市房产税税率分界线也较去年相应下降1530元。上海税务部门上午表示,今年已购房并被认定应征房产税的市民,当时暂时未明确应缴税率,税务部门将通过邮寄等多种方式告知纳税人,明确应征税率和应缴税款。

  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本市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13448元,比上年下降5.4%。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房产税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由于去年本市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下降,今年与之挂钩的本市房产税适用税率的分界线也随之下降。按照规定计算,本市需要征收房产税的房屋,如果房屋单价超过26896元/平方米,按0.6%征收房产税;低于或等于26896元/平方米的,享受0.4%的税率。去年这一税率分界线为28426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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