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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彭友
停牌4年的*ST丹化(000498)终于有望重组江湖,重组方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ST丹化昨日晚间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12年2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永同昌集团”)的通知,永同昌集团已与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高速投资”)签署《重组框架协议》。
据悉,该协议主要内容为:永同昌集团拟向高速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865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63%);同时,高速投资的全资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速集团”)拟对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拟由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高速集团所持有的包括山东高速路桥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在内的路桥建设施工类资产(股权)。
该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张宗真、陈爱钦与张源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目前,具体方案正在进一步协商中,待股权转让价格、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等具体内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重组框架协议》尚待山东省国资委对高速集团本次投资项目的核准。
*ST丹化同时表示,公司董事会一直将恢复上市作为暂停上市以来的最重要工作,目前,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力争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并补充恢复上市申请文件。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此前的2009年12月,*ST丹化发布公告称,在以1730.6万元购得其8652.99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2.19%),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后,永同昌集团已公开承诺1年内对其进行重组,并将注入旗下房地产及建设工程施工业务等优质资产。然而,由于宏观调控越收越紧,房地产借壳成为不可能完成之事,永同昌集团只得将壳资源转手出让。
*ST丹化此前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坦陈,自公司重整工作完成后,公司与永同昌集团围绕重组开展了大量的工作,目前重组方拟注入上市公司的相关资产的评估、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受国家对房地产政策调控的影响,使公司重组相关材料无法及时上报。
2008 年5月15 日,*ST丹化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8] 63号《关于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因公司2005 年、2006 年、2007 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第五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08 年5 月16 日起暂停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