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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时间,利用一家投资公司做掩护,20家“空壳”潜公司为载体,将727亿多元转至4473个境内外账户,金额涉及29个省市,非法获利3200多万元。这是海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近期破获的一起特大转账提现型地下钱庄案件。(2月26日《广州日报》)
根据当前的中国经济金融形势看,地下钱庄的三种业务较为“繁忙”:一是从事非法借贷,即地下高利贷业务;二是将国内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到国外,将热钱从境外转移到国内;三是将犯罪分子获取的非法财富洗白,从中牟取暴利。这三种地下业务都是在我国信贷市场供需矛盾突出,外汇管理不完善,腐败等非法所得较多情况下滋生的。这给地下钱庄滋生壮大提供了土壤。沿海外向型经济活跃地区企业对外汇需求大,但现行管制政策又很难满足其需求,地下钱庄的非法外汇交易就应运而生。江浙广东民营经济发达,但是,正规金融渠道反应迟缓,很难满足企业资金急需,而地下钱庄的非法交易手续简单,费用低廉,通常只收取1%到2%的佣金,对有关企业极具诱惑力。比如:海南这起727亿元的地下钱庄案件,非法获利为3200多万元,费率(利润率)仅为0.04%。
而从报道中可以看出,这起涉及金额高达727亿的地下钱庄大案,主要是一般的地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通过网银操作,为“客户”转款提现,利润平分、风险共担。这充分暴露出我国金融业诸多方面的问题。首先,目前我国金融业转账结算支付领域最少存在三个问题:一是管制多,资金支付结算为客户保密程度低,二是速度慢,就拿电子化结算程度最高的招商银行遇到星期天和节假日网银跨行转账三至五天甚至七天也难以到账,三是收费高,异地、跨行转账收费是地下钱庄的好几倍。管制多、速度慢、收费高,把一部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拱手让给了地下钱庄,使其有空子可钻。
当然,这也跟监管手段少、监管不严有关。地下钱庄扰乱金融秩序,使得大量资金、外汇和结算手段逃避金融监管,使得大量资金游离于金融笼子之外,削弱了货币政策工具调控手段的作用,影响货币政策工具的准确决策,弱化和放松了对国际热钱警惕和对离境资金的监管和预防。
所以,必须采取疏堵并举措施解决地下钱庄肆意泛滥问题。央行监管部门既要监管各种资金结算手段和渠道,更要督促商业银行简化结算手段、开发方便快捷的结算工具、大大降低支付、转账、境外汇款等手续费标准,减轻客户结算经济负担。通过疏导、放开、简化程序、降低收费标准将社会资金支付结算吸引到正规金融结算渠道里,从根本上铲除地下钱庄生存的土壤。
牢牢记住一个规律:大路不通,就会出现小路;光明大道不畅,地下黑道就会滋生。海南地下钱庄2年洗钱727亿带给我国金融业的思考是沉甸甸的。提醒我们,中国经济金融又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做出正确选择的唯一做法是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