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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稻葵:保障房是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而非开支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7日 19: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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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 中国经济网秦宇雯/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7日讯 (记者 段丹峰)今年我国保障房的建设规模将达到历史高位,保障房建设资金的缺口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在今天下午召开的"政协委员谈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记者会上表示,

  他表示,如果说去年2月份以来出台的各种各样的限购令,这是对房地产市场的"退烧药"的话,保障房的制度建设恐怕是房地产目前问题的"解毒剂",这涉及到长期房地产体制发展的重要制度设计,远远超出了一个建设的问题。

  从操作层面来讲,李稻葵认为有两个认识应该提升和转变:一是保障房并不是各级地方政府一次性的财政开支,保障房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资产,如果建得好、管理得好的话,它可以成为各级政府长期持有的,为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提供坚实基础的一个财政收入来源,这个可以部分取代甚至于完全取代目前各个地方政府出让土地获得"快钱"的公共财政基础。

  二是保障房的保障对象,至少从大中型城市来讲,应该说主要的保障对象是"夹心层",大量的并不是福利层,并不是生活非常困难的这部分家庭,当然这部分家庭需要支持、需要保障,需要去扶贫,就目前而言,大家对住房问题意见最大的是"夹心层"。

  李稻葵表示,认识了以上两个问题,去理解保障房融资难题就相对容易了很多。保障房必须作为地方政府长期持有的资产来经营的话,保障房的建设标准应当适当高一点。他认为保障房融资的路也应该打开一点,应该动员全社会的各个方面,包括资本市场,民营投资者进来投资于保障房,当然各种权益、各种条文都要讲清楚,可以和地方政府共同持有保障房的产权,地方政府可以从未来出租保障房的收入中来偿还目前的投资者,这样保障房的融资难题就可以破解了。

  最后,李稻葵强调,保障房的建设至少涉及到三个方面:

  一是跟整体改革结在一块的,需要各个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充分想办法,发挥各个地方政府的创造性,经验来自各个地方。目前的条件可能不太成熟,这么做也不见得最有效,应该放在整个中国改革的进程中去考虑,让各个地方政府去发挥创造性。

  二是保障房的建设和融资要跟市场结合,地方政府跟市场结合在一块,跟投资者结合在一块,请投资者不仅是出钱,而且请投资者来监督,监督保障房的建设和未来的使用,包括收租。

  三是保障房的建设也应该和整个住房体制的改革结合在一块。如果这几个认识到位的话,融资的问题不会是最难的,应该说可以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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