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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理事长:中小板创业板企业再融资审批权将下放深交所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8日 21: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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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财讯:在3月8日证监会组织的证监系统代表委员沟通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告诉记者,创业板和中小板企业的再融资审批权将下放到深交所,此事已经达成初步共识。

  这或是发审权下放的第一步。此前市场有传言,创业板的部分发审权将下放至深交所,陈东征在回应该传言时表示,按照国际惯例,企业上市一般是交易所审核。但发审制度改革需要分步走,深交所现在的建议是走第一步,把再融资的审核权限下放,因为再融资的企业都在深交所的整个系统掌控之中。

  陈东征表示,中小企业的再融资是适应小额快速,这是集中特点,必须适应市场。作为发审权下放的第一步,经过一段时间积累经验之后,看深交所是否能承受这样的重任,之后再考虑发审权下放的问题。

  但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按照《证券法》规定,交易所并没有审批权。对此陈东征表示,法律永远滞后于实践,他表示,证券法中规定可以授权,而在交易所职能里有兜底条款,交易所可以取得证监会授权,从法律上并非不能获得解释。

  他并透露,《证券法》正在酝酿修改。

  此外,针对上证所即将推出高收益债的问题,陈东征表示,高收益债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途径,但现在的问题是研究如何能够把握支持中小企业发债和控制风险的平衡点,高收益债肯定有风险,但风险不能失衡,不能花太高的代价。欲速则不达,要本着一个稳中求进的措施。深交所正在紧锣密鼓的研究进展中。

  陈东征还补充道,稳并不代表慢。深交所的高收益债未必会比上证所更慢。

  此前,上证所理事长耿亮曾表示,希望上半年推出高收益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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