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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鼓励引导民间投资进入法律允许行业领域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1日 19:3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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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于2012年3月5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就“经济形势与宏观调控”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新华社现代快报记者]昨天我采访了几位江苏和浙江一带的民营企业老板,他们都跟我说了同样一个问题,就是在他们面前拦着一道“玻璃门”,手上有很多现金却不知道投向哪里。再过几个月,民间资本36条就要两周岁了,请问张平主任,我们有什么样的措施才能不让它形同虚设?关于民间资本36条的实施细则什么时候会出台?今年会不会再出新的措施?谢谢

    [张平]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发展民营经济,这是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对于引导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应该说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所以2005年出了一个36条,到2010年又出了一个36条,这两个36条都是引导和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2010年的36条应该说针对性更强,它针对的就是市场准入问题,也就是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法律允许的行业和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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