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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许超声)中国证监会昨天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拟从适当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等六方面入手,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这意味着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启动。
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完善规则,明确责任,强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
适当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进一步完善定价约束机制;
加强对发行定价的监管,促使发行人及参与各方充分尽责;
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有效缓解股票供应不足;
继续完善对炒新行为的监管措施,维护新股交易正常秩序;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大对不当行为的处罚力度。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次改革将在过去两年减少行政干预的基础上,健全公众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的基础性制度,推动各市场主体进一步归位尽责,促使新股价格真实反映公司价值,实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均衡协调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和发展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述负责人表示,现阶段新股发行中的弊端是我国资本市场的痼疾,除体制机制原因外,还有深刻的社会、文化和历史根源。因此,在深化体制改革的同时,必须加强舆论宣传、风险揭示和投资教育,逐步改变目前存在的以“送礼祝贺”心态参与报价,以分享“胜利果实”心态参与认购,以“赌博中彩”心态参与炒作等种种不良习惯和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