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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市场人士昨日证实,证监会正会同相关部委和上交所,研究重启外资机构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市场人士并进一步指出,非金融外资公司将可在国内交易所发债融资,这在历史上还是首次。
之前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国际开发机构在中国发行人民币债券。当年,央行批准亚洲开发银行(ADB)和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IFC)在全国央行间市场分别发行人民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这是中国债券市场首次引入外资机构发行主体,首批核准的30亿债券被命名为“熊猫债券”。
上述市场人士表示,2005年熊猫债开闸对象是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现在则进一步放宽到非金融外资公司,这次在国内债券市场还是首次。“之前其他外国企业只能通过旗下中国境内法人公司在国内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而不能进入国内交易所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