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陕西建行深陷倒卖金融牌照泥淖 逾亿资金蒸发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0日 14: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千龙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本报记者 邓全伦 发自西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下称“陕西建行”),正陷入一场空前的舆论漩涡,拉其下水的是早在2008年就被关闭的证券交易营业部。这家本属陕西建行旗下的证券营业部,在政策要求银行和证券业分离期间,被以“明转暗留”的形式挂靠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下称“开封信托”)名下经营。此后,该证券营业部几易其主,结出恶果。

  陕西建行已被陕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陕西农信社”)状告偿付2.8亿元债务。目前,它又被牵扯进一起刑事案件—“涉嫌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

  2012年2月28日,陕西警方向陕西建行发出立案决定书,决定对原建行西安市分行、建行西安市建国路支行、开封信托涉嫌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案立案侦查。

  5月7日,当地警方接受时代周报采访称,此案尚在侦查之中。陕西建行至今拒绝就此事向外界发表评论。

  “假转让”原罪

  西安市长安中路16号大门北,“陕西省军区军人服务社”处。5月6日,时代周报记者寻访至此时,往日喧闹的场景已不复存在。

  1994年起,它曾一直是置陕西建行于尴尬境地的“小寨证券交易营业部”所在地。2008年1月,该证券营业部被勒令关闭,这里才变身“陕西省军区军人服务社”,不再有股民出入。

  小寨证券营业部经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批准,成立于1994年10月,最先隶属于原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信托投资公司,其后14年里几度易主。

  1995年,我国开始实施“银信分离”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发文决定撤销建设银行西安市信托投资公司,改建为建行西安市分行城中支行,小寨证券营业部由该支行管理。

  1996年,人民银行又发布《关于撤销及转让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所属信托投资公司下设证券营业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6]227号),开始实施“银证分离”政策。

  时年11月6日,建行西安市分行城中支行与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签署《证券营业部转让合同》,将小寨证券营业部转给后者。随后,小寨证券交易部更名为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西安证券交易营业部(下称“开信西安营业部”)。

  “转让合同”约定,自1996年12月31日起,开封信托正式接收小寨证券营业部,即日起营业部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开封信托承担,经营中所发生的差错损益亦由开封信托负责。

  然而,签署转让合同同一天,建行城中支行和开封信托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这份标注有“机密”字样的协议称,建行城中支行将小寨证券营业部挂靠在开封信托名下自主经营,营业部形式上为开封信托所属非法人机构,实质上仍归建行城中支行所有,所有权并不转移。

  按照此前“转让合同”,开封信托应支付建行城中支行转让价950万元,“补充协议”称,该款项由建行城中支行先打到开封信托账上,然后开封信托再将其转回建行城中支行。双方还约定,“补充协议”与“转让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事实上,订立这种“阴阳合同”的原因,在于建行西安市分行(后与建行陕西省分行合并,以下统称“陕西建行”)不愿放手。

  “当时,建行转让了两个证券营业部,一个是上海证券营业部,一个是西安证券营业部。”开封信托原总经理方兴光在接受西安市公安局询问时说,由于西安小寨营业部利润较大,建行不愿转让就提出了挂靠,也就是假转让,“当时签署了两个合同,一个是表面的转让(合同),一个是转让的补充协议。”

  陕西建行原总会计师、原小寨证券营业部债务清算组负责人宁连珠,在接受西安市警方调查时说,“营业部转让给开封信托后,开封信托只是要个牌子,还是建行西安城中支行具体负责,一切法律责任都是西安建行承担,当时国家规定不转不行。”

  “自卖”闹剧

  1998年12月,《证券法》出台并将于次年7月实施,按照《证券法》规定,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保险业,应该分业经营。这让开信西安营业部的挂靠行为,面临从违规上升到违法的危险。陕西建行不得不紧急谋划将其控制下的这个证券营业部转让出去。此时,到处收购证券营业部的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海赛格”)找上门来,双方一拍即合,很快达成转让和接收意向。

  知情者透露,1998年4月,海赛格派出的人就已入场。由于该营业部名义上还属开封信托,转让还需获得其同意。但开封信托却始终不愿对这桩转让给出明确答复,既不愿建行将小寨证券营业部转让给海赛格,也不愿意出资自行购买。

  大限将至,最终,陕西建行决定由开信西安营业部负责人穆飞出面,在1999年6月22日以营业部名义,自行和海赛格签署《证券部转让协议》,从而上演了营业部“自己卖自己”的闹剧。

  这一情形在西安市公安局对陕西建行城中支行原行长高贵林的询问笔录中得到证实。高在笔录中称,“因开封信托不同意转让,而行里又着急将营业部转让出去。当时的行长张优军、王冰剑找我谈,让穆飞以开信营业部的名义,先和海南赛格签转让证券营业部的协议,盖了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西安证券交易营业部的章子。”

  1999年6月30日,陕西建行将证券营业部正式移交给海赛格。但此时名义上的所有者开封信托,对营业部的转让仍未表示同意。

  1999年12月1日,建行西安市建国路支行(原西安市建行城中支行的更名)给开封信托发出名为“关于西安证券交易部转让问题的函”称,双方就西安证券部的去留问题多次商谈,终不能有一个满意结果,时至今日仍未最后商定,我们深感不安。

  建行建国路支行通过上述函件向开封信托提出:“有什么要求请直言,便于我们双方协商解决。”

  历经艰难谈判后,开封信托答应以陕西建行支付其300万元“补偿费”而收场,但这笔补偿费最终由海赛格埋单。时代周报记者调查了解,海赛格给开封信托转账300万元的票据上,费用名称一栏写着“购证券部款”。

  随后,海赛格支付给陕西建行转让金1500万元。1999年12月18日,开封信托和海赛格签订《证券营业部转让协议》。2000年3月29日,建行建国路支行与海赛格又签订《转让补充协议》,约定由建行建国路支行将营业部转让给海赛格,在证监会批准前由双方对营业部实施共管。不过,该转让并未被中国证监会批准。

  逾亿资金被蒸发

  陕西建行与海赛格的孽缘,很快结出“恶果”。1999年至2002年,开信证券营业部被建行建国路支行、海赛格共管期间,存在挪用股民保证金和违规拆借资金等行为。

  其中,陕西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下称“陕西信合”)是最大“苦主”—1999年至2000年期间,陕西信合下属雁塔、莲湖、未央、长安、蓝田、周至6家联社分别与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签署协议,共提供资金约2亿元用于购买国债,约定9%左右的年投资回报率。

  陕西信合代理律师赵振凯说,“各协议期满后,开信西安营业部只返还部分本金,至今仍有1亿多本金尚未归还陕西信合,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开信营业部欠陕西信合债务高达2.8亿。”

  赵振凯通过取证发现,截至2000年,开信西安营业部购买海赛格的企业债券用了7800万元;海赛格派驻营业部负责人方家银借款800万元,由营业部于2000年4月13日打入海赛格湖北证券营业部的账户;另外尚有4500万元目前去向不明。

  开封信托西安证券营业部原负责人穆飞在接受警方调查时坦承,原本约定投资国债的资金,其实并没投资国债,而是流向了股市和公司债券。

  但他表示在签订合同之前,他口头上与陕西信合说过,融来的资金是用来给股民配资,不是用来购买国债,“因为当时人民银行有规定,(银行资金)进入证券公司的理由只有购买国债,所以就签订了购买国债的合同。”

  2002年4月24日,证监会致函建行:鉴于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存在挪用股民保证金和违规拆借资金等违规经营行为,随时面临挤兑风险,请你行尽快恢复对该证券营业部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并履行风险清理责任。

  2002年5月13日,陕西建行成立工作组进驻开信证券营业部,接管该营业部印章,并对员工、财务进行管理;陕西建行为补足营业部挪用的股民保证金,5月16日向营业部拆借资金2000万元,还为营业部解决头寸2000万元。

  陕西建行还在5月15日成立开信证券营业部全面业务清理小组,对该部门自成立到2002年5月14日前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清理。

  但据陕西信合反映,在清理过程中,陕西建行故意隐匿陕西信合1个多亿国债投资的事项,对该笔资金只字未提,也未与陕西信合采取任何核对。

  2003年9月,开封信托一纸“清算公告”让追债心切的陕西信合看到希望。赵振凯说,当时陕西信合认为债权只能向开信西安营业部主张,因此向开封信托清算组申报债权,并多次催促开封信托清算组还债,但均被告知尚在清算中。

  涉嫌倒卖金融牌照

  此后,德恒证券成为接盘者。开信清算组、陕西建行与德恒证券三方签署转让营业部的协议书。

  三方协议称,开信营业部为陕西建行所有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交易机构,原营业部的任何民事行为、负债(包括或有负债)、亏损以及产生的有关股民保证金、交易、账实不符、股民透支纠纷等遗留问题均由陕西建行处理。

  陕西信合代理律师赵振凯称,陕西信合便开始和陕西建行交涉,希望返还本金,支付利息,但都遭拒绝。

  6家联社遂分别以陕西建行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但出师不利。”陕西信合代理律师赵振凯称,原因在于建行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隐匿证据逃避债务的行为。比如,先后撤销了曾管理过营业部的城中支行、建国路支行,屏蔽了这两个支行的工商档案;并先后将三方协议的签约人宁连珠调动至宁夏工作,将营业部负责人穆飞开除并追究刑事责任。

  2008年12月,索债无方的陕西信合,以开信西安营业部涉嫌“合同诈骗”向西安市公安局报案。

  陕西信合表示,下属6家联社按协议约定将2亿多元注入开信西安营业部指定的账户上,但该营业部并未按协议约定投资国债,而是将该笔资金用于购买股票、企业债券、还款等其他用途。

  “开信西安营业部先是与陕西信合各个联社签订较小额度的委托投资协议,期满后全额归还本金及利息,使得6家联社对其产生信赖,从而诱骗他们继续签订和履行委托投资国债协议,却拒不归还投资款及约定利息,又提供虚假的交割单,屡次变更机构,明显属于合同诈骗。”陕西信合代理律师赵振凯说。

  2009年7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以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及总经理穆飞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

  在侦查合同诈骗一案过程中,警方还发现陕西建行涉嫌其余犯罪行为,并掌握了大量关键证据。2012年2月28日,西安市公安局以原建行西安市分行、建行西安市建国路支行、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涉嫌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立案侦查。

  “按照人民银行文件规定,1996年底前,国有银行所属的证券营业部未完成转让的必须要撤销,而陕西建行不仅不关闭注销旗下证券营业部,反而采取"明脱暗不脱"方式,将小寨营业部挂靠于开封信托名下经营。”西安证券市场一不愿具名的资深人士说,其后还转让给海赛格,最后转让给德恒证券,是典型的金融牌照倒卖行为。

热词:

  • 证监局
  • 金融牌照
  • 二审发回重审
  • 众鼎
  • 资金流向
  • 陕西
  • 资金流量
  • 信合
  • 补充协议
  • 转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