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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博客,微博)综合报道】
据中国证券网报道,证券纠纷将有新的解决渠道。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证券纠纷调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证券纠纷调解规则(试行)》、《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等三项规则,标志着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工作正式启动。目前协会正在进行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的选聘工作,将按循序渐进原则,在部分经济发达、证券经营机构集中的地区先行开展证券纠纷调解工作。
开展证券纠纷调解工作,是《证券法》赋予协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协会一直致力于证券纠纷调解机制的研究和准备工作。2011年成立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在此基础上,今年协会又设立了证券纠纷调解中心,健全了证券纠纷调解组织体系。
同时,通过研究借鉴、实地调研和反复征求意见,协会明确了与地方证券业协会的协作机制,制定了证券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为正式开展证券纠纷调解工作做了充分的准备。
按照前述三项规则,协会将遵循依法、自愿、公平、保密的原则开展证券纠纷调解工作,并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在部分经济发达、证券经营机构集中的地区先行开展证券纠纷调解工作。
在工作流程上,将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在统一规则、统一机制、统一框架下,依托36家地方证券业协会,具体开展证券纠纷调解工作。在工作方式上,将通过设置纠纷调解前置处理环节,促使纠纷双方自主协商尽快达成和解,提高纠纷处理效率。
据了解,中证协已经开始通过地方证券业协会面向全国推荐调解员。截至目前,地方证券业协会已经推荐了118名调解员人选,中证协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已经开始调解员选聘工作。
资深专家认为,专业调解是国际上流行的金融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尊重当事人意愿、及时高效、低成本、保密等特点,既有别于传统的诉讼、仲裁制度,也不同于信访投诉制度,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