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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租房尚无统一申请标准 暂时参照洪山区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5日 16: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武汉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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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申请公租房是怎样的标准?昨日,记者从市房管部门获悉,我市公租房尚无全市统一的申请标准,暂时参照5月份出台的洪山区新标准。

  据了解,武汉市首批公租房试点项目在洪山区南湖新城家园,其申请标准几经调整,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条件为: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2500元以下,单身居民平均月收入3000元以下;新就业职工收入条件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上年度人均月收入3000元以下,单身职工上年度平均月收入3500元以下。

  同时,新就业职工毕业年限要求为10年以内;新就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为“正常缴纳”。

  目前,洪山区的公租房项目租金及补贴标准为:月租金723元,同时按80元/人/月提供补贴。我市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一般在40至60平方米。配租实行分类轮候制。租期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链接】公共租赁房

  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就业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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