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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集合理财收费挂钩业绩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7日 07:5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滨海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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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资产管理类产品大多按固定比例收取管理费,但最近记者注意到,近期发行的几款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其管理费提取模式已由传统的按固定比例提取,修改为按浮动比例提取。

  目前正在发行的一款混合型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将管理费提取比例与产品业绩进行挂钩。当产品份额净值小于0.9元时,管理人不得提取管理费;产品份额净值大于0.9元且小于1.1元时,管理人按1%的比例提取管理费;若产品份额净值大于等于1.1元,管理人则按1.5%的比例提取管理费。另一款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则规定,当份额净值小于0.95元时,管理人不得提取管理费;当份额净值大于0.95元且小于1.2元时,管理人按照1%的比例提取管理费;若产品份额净值大于等于1.2元,管理人则按照1.5%的比例提取管理费。

  采取浮动管理费提取方式,将管理人的利益与投资人的利益牢牢绑定,能更有效激励管理人做好投资运作,为投资人谋取更高的投资收益,力求实现“双赢”。另外,试行浮动管理费后,对管理人的综合投研实力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产品做亏了,管理人将提不到任何费用。因此,今后产品管理人的投资行为将变得更加慎重,力求获得绝对收益。记者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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