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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退市风险警示板征求意见稿不仅引发ST股连续暴跌,其不对称涨跌幅规定也成为业内热议焦点。上交所昨日在其网站上表示,将根据市场反映的意见修改方案。另外,该项措施可能在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市场分析称,不对称涨跌幅有望得到修改,但无论如何,垃圾股和不死鸟基本走到尽头。
7月27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这是对该所退市方案和《股票上市规则》相关内容的具体化和制度化。不过,多数专业人士对其不对称涨跌幅持有不同意见。而上交所也表示,将根据收集的意见,对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从制度设计上看,我们是可以理解的。要遏制对垃圾股的炒作。但一个是1%,一个是5%,这个就不合理了。”一位投资者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
征求意见修改和完善
对此,上交所指出,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会认真梳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充分论证,对方案作相应的修改和完善。而且修改和完善后,并不会马上实施,会有一个过渡期,计划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仍未被撤销风险警示的现有*ST公司股票和ST公司股票以及此后新增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退市整理公司、恢复上市公司、重新上市公司及其他重大风险公司的股票将一并纳入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受此消息影响,ST股结束连续暴跌,昨日板块累计涨幅超过1%,多只个股涨停。
重新上市不需证监会核准
值得注意的是,沪深两大交易所此前均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后,可以重新上市。上交所昨日网站发布信息显示,退市后重新上市不需要证监会核准。不过,有专家表示,企业要二进宫,应该达到IPO的最低门槛,防止再度“制造”垃圾公司“圈钱”。
对因触发市场指标而非财务指标引发退市的B股公司,鼓励公司通过大股东增持、公司回购、缩股减资等方式,保留上市地位;同时支持B股公司引入境内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对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注入资金或优质资产,改善基本面。
同时鼓励B股公司自愿退市,自愿退市后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的,将充分考虑历史因素并尊重公司的意愿,安排其重新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