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2年8月份买的HTC T328d,从2013年5月份就开始黑屏、闪屏,由于当时出差在武汉,发票在北京,HTC售后服务部不给维修,后自己在手机里面垫点制片后手机又勉强能使用,但依旧经常出现黑屏现象,不少于60次,在2014年5月18日,手机再次黑屏。 在5月21日对HTC手机进行投诉,经多次沟通,5月23日同意我到北京亚运村飘亮广场售后维修处进行维修,在5月25日我到维修处后,工作人员以标签撕毁为由不予维修。其实工作人员所谓的标签是我之前在另一个售后旺地检测后工作人员贴的,也并没有说不能维修。我对HTC这只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十分痛恨,并要求厂家立即对此事做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