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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数据如何统计才算科学?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2日 15: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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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2月2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称“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一些人开玩笑,说“统计局是不是将小数点搞错了”。

  而今,多数学者认为,国家统计局的基础数据似乎是准确的,错误在于计算方法上。严格的讲,国家统计局并没有给出其房价涨幅的算法公式,我们只能根据其提供的数据加以推断。

  根据统计局的数据倒推,我发现国家统计局是将12个月度的同比增长数据求和,然后除以12,便得出“1.5%”这个数据。我检验了国家统计局2008年的数据,发现计算结果完全对接。

  那么,国家统计局的房价涨幅算法,无疑是“平均月度同比数”。可是,由于国家统计局将每个月的同比增长数都加总求和,那么,消除了一年中的物价从负值上涨到正值并持续上扬的这一趋势,也就是说,将上涨趋势通过算术的方法抵消掉了,从而得出一个很低的数据,即1.5%。

  再看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的算法。它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计算结果为,2009年全国住宅平均价格涨幅达25.1%。我们知道,2009年全国住宅平均价格为4474元/平方米,2008年为3576元/平方米。那么,2009年的房价涨幅=(2009年价格-2008年价格)/2008年价格=(4474-3576)/3576=25.1%。这与多数人采用的算法相同,也是广为接受的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