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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9日 18: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提要] 还未到3月23日的最后期限,中国商务部昨天就做出了决定: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可口可乐称,由于中国商务部公布了不批准对汇源果汁业务建议收购的决定,因此可口可乐公司将不能继续有关收购行动。
还未到3月23日的最后期限,中国商务部昨天就做出了决定: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据悉,自去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收到40起经营者集中申报,其中无条件批准23起。禁止收购汇源是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首个未获通过的案例。这一决定震动了中国外商投资领域各界。
理由 对竞争不利
“经审查,此项集中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商务部做出禁止此项集中的决定。
商务部表示,去年9月18日,商务部收到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材料。经申报方补充,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要求,11月20日商务部对此项集中予以立案审查,12月20日决定在初步审查基础上实施进一步审查。商务部依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从市场份额及市场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及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等几个方面对此项集中进行了审查。
审查工作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过程中充分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之后商务部认为,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条件,集中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同时,由于既有品牌对市场进入的限制作用,潜在竞争难以消除该等限制竞争效果;此外,集中还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
过程 曾与可口可乐商谈
为了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商务部曾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行了商谈,要求申报方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可口可乐公司对商务部提出的问题表述了自己的意见,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及其修改方案。但是经过评估后,商务部认为修改方案仍不能有效减少此项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