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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银行理财产品羞谈到期收益 外资行首当其冲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8日 13: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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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银率网统计,国内市场2011年一季度到期的理财产品共2794款,其中对外披露收益的理财产品2405款,披露率达86.1%。尽管八成的比例不算低,但到期收益率情况披露不完整、产品关键信息披露模糊不清等问题仍困扰着众多投资者,同时也给银行业带来了潜在危机。对此,业内人士呼吁,为了双方共同利益,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应进一步统一规范。

  披露欠透明 外资银行“首当其冲”

  根据银率网提供给《经济参考报》记者的数据,2011年一季度到期的理财产品共2794款,其中对外披露收益的理财产品2405款,披露率达86.1%。

  银率网理财产品分析师称,在已披露的数据中,中资银行的稳健收益类产品披露占绝大多数。相比之下,部分外资银行的产品到期收益披露情况不公开,或只披露到期收益较高的产品。因此,不能全面地对银行理财能力做出客观分析。

  2010年《普益标准·银行理财能力排名报告》也指出,目前外资银行在信息披露规范性方面最需改善的环节就是到期产品的收益信息披露。根据普益财富的排名,2010年,部分外资银行信息披露规范性排名下降明显。花旗银行排名下降17位至第27位,一方面在于该行对于旗下到期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率信息披露力度明显降低,另一方面其发行理财产品的信息透明度也降低不少,包括产品发行信息的完整度和及时性均有所下降。渣打银行排名也小幅降低4位以致跌出前十强,主要是因为该行对于旗下发行产品的信息披露及时性和完整性均有所减弱,另外到期产品收益信息披露也有待加强。星展银行则在发行、到期和运行信息披露方面均较弱而排名倒数第一。而恒生银行信息披露规范性排名虽然同比上升6位,但该行排名仍处于下游水平,排在第41位,该行对于其理财产品运行信息公布甚少,同时发行产品详细说明信息和到期产品实际收益率信息也需进一步透明化。

  尚存诸多“模糊”地带

  普益财富研究员邱凯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到目前为止,监管层对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方面的硬性要求并不多。2009年4月银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报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商业银行应在理财计划销售文件和宣传材料中提供全面、完整的理财计划相关信息,进行充分的销售前信息披露,并以通俗的文字表达,确保客户能够以相关信息为基础,结合自身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预期等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文件实际上规定商业银行应对投资者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但未言及对公众披露的相关事宜。

  银率网理财产品分析师认为,对于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投资方向、风险说明、产品收益情况演示很重要。该分析师强调,目前所存在的关键问题在于产品信息披露的途径。大多数银行在官网上有非常明确的信息说明,但部分银行的产品信息不在官网上进行披露,以至投资者必须到银行的营业网点才能得知。由于时间过于紧迫,投资者没有足够时间认真阅读。另外,有少数银行实行“产品提前预定”,这使得投资者要在完全不知晓产品概况的情况下准备好资金,预定额度。

  而一些对产品风险或是费用情况的“模糊”说明也会误导消费者。有部分银行只在提供理财产品的推介材料上重点标注产品优势,而对于所存在的风险用极小的字体标注,甚至弱化产品风险“另外,由于目前对银行理财产品收费问题没有统一的规定,存在一部分银行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是扣除费用之后的,而另一部分银行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的预期收益是包含理财产品费用的情况。这将给投资者选择产品造成困扰。”银率网理财产品分析师表示。

  基于两方面原因 银行不愿“多说”

  “部分银行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不对产品投资方向等重要信息进行披露,使得投资者不能很好地了解产品的完整信息,由于信息不对称,投资者不能对产品的风险做出客观判断。对于产品到期收益率的不及时公布,不给予公布,以及选择性地进行公布,会对投资者产生误导的可能。投资者不能全面衡量银行的理财能力,会发生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投资者放弃投资机会;另一种情况,投资者在没有客观判断的基础上,购买理财产品,但产品到期后,收益情况并不理想。”银率网理财产品分析师说。

  信息披露不完整不仅将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也会损害银行的潜在利益,可能形成“双输”局面。邱凯表示,银行不愿详细披露理财产品信息主要有两方面原因:首先,理财产品本身的特殊性使得银行无法公布其具体信息。如某些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较复杂难以详细阐述,同时其到期收益率要根据产品挂钩标的物的市场表现而定,而瞬息万变的市场并不能准确预计,因此无法公布收益率信息,只能大致公布一个范围。其次,部分银行出于市场竞争等方面的担忧不愿意公布过多的产品信息。“实际上这样做并不利于产品的销售和银行理财产品知名度的提高。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竞争异常激烈,而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银行吸引潜在投资者购买其理财产品,应尽量在公开媒体渠道公布其产品详细信息。另外,详细披露产品信息也有助于第三方评级机构对银行的评级更准确和公正,并促进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邱凯说。

  呼吁信息披露统一规范

  银率网理财产品分析师表示,理财产品信息的披露要求应进一步拓宽范围,对于产品到期收益等信息披露也应有统一的规定。部分银行对于产品到期收益的信息披露仅做了模糊的说明,如,××产品于××时间到期,产品的收益及本金已返回账户。而产品到期收益计算的工作则抛给了非专业的投资者。

  邱凯则称,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应做到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三个方面。其中完整性的关键要素包括:销售起始日、投资起点、募集限额、投资开始日和到期日、公布(预期、到期)收益率、收益类型、币种、投资(挂钩)对象和收益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