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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财险无责不赔败诉 投保者质疑车险无用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5日 12: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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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9月15日本报刊登的《市民起诉太平洋财险:交了保费却“无责不赔”》一案中的斯巴鲁车主张德坤在2010年11月18日一审获得胜诉后,今年二审乘胜追击,再次迎来完胜。昆明中院终审认定维持一审赔偿数额,并强调“无责不赔” “按责赔付”系“无效条款”。

  4月29日,云南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在昆保险公司召开了一季度会议。会议中,保险公司代表对“无责不赔”这一条款发表了一致意见,“我们不认为这是霸王条款,起码不能这么解释。”

  开始关心“声誉风险”

  在会议上,云南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向媒体公布了云南保险业一季度数据。据记者了解,一季度全省实现保费收入69.88亿元,同比增长3.8%,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3个百分点。累计承担风险保障2.37万亿元,保险赔付支付18.63亿元,同比增长17.17%。积累各类风险准备金475.29亿元,较年初增加29.77亿元;保险公司资产总额353.8亿元,较年初增加22.56亿元。新增保险公司分支机构11家,新增保险公司从业人员4701人,保险营销员达5.22万人,较年初增加1214人。

  同时,一季度全省产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29.94亿元,同比增长7.78%,赔付支出9.12亿元,同比增长2.59%。全省寿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39.94亿元,同比增长1.01%;赔付支出5.33亿元,同比增长49.29%。

  此外,记者注意到,会议中,各保险公司最关心的就是自身的声誉风险问题,其中多家保险公司代表都对车险“无责不赔”问题做了自家说明,与此同时,云南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还邀请了云南保险知识专家对车险做了深度解读。

  “无责不赔”合情合理?

  会中,保险公司代表虽然避开了“斯巴鲁案”的终审判决,但是却对“无责不赔”法院判决的系“无效条款”予以否认,指出“无责不赔”条款并非霸王,而是合情合理的。“条款的设立实际上都是在维护客户的利益。原因就在于,如果车主要求投保保险公司参与了案件,即使责任不在车主,车主来年的保单也得涨价,所以‘无责不赔’是在为客户节约投保成本。”一保险公司代表指出,对于那些特殊案件,例如对方无偿还能力、本车车损较为严重的案件,客户是可以找到投保保险公司获赔的,所以“无责不赔”这种事实其实并不存在。

  对此,昆明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雷指出,这样的说法实际上就是大小案都不想赔,“我这里的几个案子不都是对方无偿还能力、本车车损较为严重的案件,不都没有赔嘛!《保险法》明确写出,事故发生后,承保者必须先行赔付,但是‘无责不赔’条款中明显就避开了这一条,把皮球踢给了客户,不是霸王是什么?”

  “我们可以这样看,A为先行赔付;B为责任认定,正常的车险赔付应该是A+B来完成,但是现在国内的车险把A给抹去了,同时增加了C(事后涨价),在这样的条款之下,保险公司对于小事故客户,就拿出C作为挡箭牌,同时还要涨客户的价!对于大事故车主,他们就抹去A直接拿出B,责任不在你,我们不能赔。”张宏雷表示,保险公司实际就是逃避责任。

  中保协:交强险投保率极低

  会议中,保险公司代表还指出,作为一名车主,实际上发生无责事故后,对方肇事者不赔的很少见,概率也很低。“即使两辆车都没保险,事故还不是要解决,赔付还是正常进行。”该代表认为,客户没必要为“无责不赔”而过度担心,毕竟这类事件在自己身上发生的概率不大。

  但记者从来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数据获知,2010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0706万辆,机动车交强险投保率只有49%。机动车中9086万辆为汽车,其中7164万辆投保了交强险,投保车损险的有4135万辆,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为5195万辆。

  对此,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人士认为,从中保协公布的数据来看,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中,除9086万辆汽车外,其余占据绝大多数的车辆为摩托车、拖拉机、挂车等机动车辆,共计11620万辆;在9086万辆汽车中,投保交强险的汽车共计7164万辆,其交强险投保率应该达到78.8%。

  但业内人士指出,即便是78%的汽车交强险投保率,那也意味着全国有近2000万辆汽车没有购买交强险。换句话说,作为一名车主,在两次或三次事故中,就有可能遇到一次对方肇事车辆是没有任何保险的,那作为无责方的客户,找谁去理赔就是一个实际问题。

  “保险公司所谓的概率不大以及中保协数据,实际上只说明保险公司设立的赔付涨价机制很不科学,这么多的车辆没有保险,为什么?原因就在于买没买保险差别不大,不买出了事自己赔,买了保险在被告知涨价的前提下,还得自己赔。”该业内人士直言。涨价实际是应该根据一年内赔付的总金额占投保费的多少或者投保一年内的事故率来操作,而不应有一次记录来年就给客户涨价10%-30%,这样实际也属于霸王行为。“这么多的车辆未投保,实际已经说明了变相涨价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投保者质疑:买车险何用?

  面对官方公布的机动车交强险投保率只有49%,本报记者对周边居民、车主做了一个小范围调查,调查显示,在得知答案之前,调查对象几乎对我国交强险投保率的主观估计都是“90%”以上,甚至“误以为”是100%,没有人能够接受90%以下的实际投保率。

  “不敢相信啊!居然还有这么多没保险的车辆,我要是被那些连最基本的交强险都没有购买的车辆撞了,作为无责方的我们,理赔那不就是一句空话?”丰田凯美瑞车主李先生感慨道。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购买交强险的车主中,有很多都曾遭遇过保险公司“嫌贫爱富”的待遇。车主马女士告诉记者,刚买到新车的时候,跑到保险公司去买交强险,本来还很热情的工作人员一听马女士只有购买交强险的意愿,服务态度立马急转直下,“我们这里买不了,你必须去你的4S店购买”。随后其他保险公司也用类似的借口给予打发,“或者直接告诉我,单买交强险审核慢,商业保险一买,审核结果马上就下来。”

  针对此类问题,记者也从业内人士方了解到,由于交强险的费用大都在千元以下,而且交强险中就直接包含不计免赔,保额却高达十多万,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的赔付额度大多会超过交强险的投保费用,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交强险根本就是赔钱的。

  “我们也想赔,但可能带来损失”

  “不是我们不愿意先行赔付,原因就在于我们这样做了,但当我们的客户肇事时,对方保险公司是否也能先行赔付。如果只是我们一家在做,那不是亏大了,换了哪家都不愿意先开这个头。”昆明市一大型保险公司产险部负责人坦言。“除了这一点,在肇事方有保险的情况下,如果只是交强险单一险种,我方车损又超过了赔付资金范围,那超出部分我方就可能无法追回。所以在多种不确定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希望有责任赔付,无责任代位求偿。”

  “当然,如果市场环境很好,保险公司、客户都很诚信,那就是另外一回事,路面上的每辆车都购买保险,出了事故都是两家保险公司交涉,根据责任赔付,那就好办多了,可惜在今天的国内车险市场,根本看不到‘诚信’二字,所以现在谈废除‘无责不赔’与‘代位求偿权’还很难。”另一家昆明大型保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也表示,“说句心里话,就算我们这些大保险公司愿意,那些中小保险公司是否愿意?双方资金实力不在一个层面上,很多问题实际中是很难解决的。”该人士直言。

  如果以后该条款被保监会明令取消,保险公司又该如何面对?多家保险公司车险负责人均表示了自家的难处。“取消后会对我们旗下的车险业务盈利造成影响,我们也要生活啊。”昆明市一中小保险公司车险负责人坦言。

  “影响生存,减少盈利点,在我看来都是推脱之词,他们实际就是不愿失去有理拒赔的依靠,如果无责不赔条款被修改,加入了先行赔付原则,那保险公司无疑就失去了现在拒赔的理由。”张宏雷指出。

  但实际上,即使先行赔付,保险公司也不会损失多少。“先行赔付之后,来年我们可以涨价啊,不仅小额索赔的客户大大减少,同时还带来了保费加价的空间。此外,我们的内部数据可以清楚看到,省内3000元以下赔付的车辆案件占一年内总案件的95%,所以即使废除了‘无责不赔’条款,保险公司也就是把这剩下5%的大额案件中,提出一小部分先赔罢了,对收益影响是很有限的。”昆明市一大型保险公司理赔部内部职员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