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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大力压缩中央财政票据种类,促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全面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确定“以通用票据为主,专用票据为辅;以机打票据为主,手工票据为辅”的管理思路。
通知要求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原则,全面清理整合现有中央财政票据种类,压缩中央财政票据,规范中央财政票据规格、式样。
根据通知,在全面清理整合现有中央财政票据种类的基础上,设置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替代和废止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票据及部分专用票据,优化中央财政票据种类结构,扩大通用票据和机打票据的使用范围,缩小专用票据和手工票据使用范围。
通知明确了此次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的内容,将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票据、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其他财政票据六类票据,统一归并为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两类。清理整合后的中央财政票据共分两类35种。其中,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类共27种,其他财政票据类,共8种。
此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废止归并性质相同的财政票据。例如,废止《中国红十字会接受捐赠专用收据》、《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捐款收据》、《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捐赠收据》和《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捐款收据》四种专用捐赠票据,归并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