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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实施风险匹配原则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8日 08: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理财一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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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财一周报记者/裴浩慈

  近日,中国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强化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环节的规范,要求商业银行做好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实现合规销售。

  在该办法中,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按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按照风险匹配原则,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

  记者了解到,该管理办法此前已在银行内部征询过两次意见稿,而多家银行也早已开始实施对理财产品的分级管理。不过各银行对理财产品评级分布具有差异,并未统一,而观察可见,部分城商行偏向发行风险偏低的产品,而部分股份制银行发行的产品风险系数相较更高。

  以上海银行的产品风险评级为例,记者了解到,该行产品划分为极低风险、低风险、中等风险、高风险、极高风险五个等级,考虑到该行客户群体特征、投资偏好为保守稳健型,该行产品目前在售理财产品中只有“慧财”人民币优先收益权(保证金交易)理财产品属于中等风险,其余包括“慧财”人民币点滴成金理财产品、“慧财”金鑫系列外汇理财产品等五个系列产品都属于极低风险或低风险。

  相较而言,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例如兴业、中信等在理财产品设计上更为“激进”。以法兴银行为例,目前该行对理财产品分级分别为低、中、高三个等级,其中保本理财产品被划入低风险,部分保本理财产品被划入中等风险,非保本产品属高风险。

  “此次产品风险分级将有利于未来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产品与客户进行更为准确的匹配。”一名银行界人士对记者说道。记者了解到,各银行手头都有一份统一的《商业银行理财客户风险评估问卷基本模板》,涵盖了客户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风格、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五大模块,可将客户分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和进取型。

  对于强调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风险匹配原则”,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二是为防止误导销售和错误销售。今后商业银行应按照一定标准对理财产品和客户进行风险评级,将某一风险级别的理财产品卖给同一风险承受能力级别或更高风险承受级别的客户,避免出现误导销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