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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推行新资本协议下的资本管理
随着审慎资本监管措施的陆续出台,资本约束不断强化,商业银行传统的规模主导型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在这种背景下,光大银行前瞻性地提出了“更有内涵的发展”理念,将基于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的资本计量框架纳入资本配置和评价考核体系,成为加强其风险管理的重要举措。
记者从光大银行了解到,进入2011年,该行在资本配置和评价考核体系中,以公司信贷为先行,正式引入基于新资本协议内评法的资本收益指标,包括体现单位资本回报水平的RAROC指标、及经济增加值(EVA)指标,直接与分行基础薪酬和绩效奖金挂钩,引导分行落实资本回报要求,强化风险定价。
2008年的金融危机引发了国际社会对现行监管框架的全面反思,不同国家、地区推出了一系列的监管改革举措,都不约而同地指向同一个焦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
展望未来,更加严格的资本监管已是大势所趋,商业银行必须主动适应这一趋势,记者从光大银行了解到,作为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商业银行,自2004年即开始在对公信贷业务中应用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经过多年的持续建设及完善,目前已经实现了内部评级法对公司信贷资产的全面覆盖,为实施具有高度风险敏感性的资本管理提供了扎实的技术基础。2010年,伴随着A股成功上市,为进一步强化资本运用效率,该行开始尝试在资本配置和评价考核体系中引入基于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的资本收益指标。
光大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光大银行大力推行新资本协议下的资本管理措施,在组合层面,将股东的资本回报(ROE)期望有效传导至一线经营单位,引导资本分配向风险回报水平更高的机构和业务条线倾斜;在个体层面,强化一线经营单位的资本回报理念,引导经营单位对不同风险程度的业务采取差异化策略,实施风险定价,进一步提高了光大银行资本配置及使用效率。
(楼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