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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再现怪事 限价的房子天价的物业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0日 10:4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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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的限价房楼盘金顶阳光、大方居、旗胜家园、富力阳光美居等出现了物业收费标准高于周边普通商品房的怪象。

  有业内专家称,根据《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只有经济适用房小区、危改回迁小区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包括限价房在内,皆实现市场调节价,因此会有一些限价房物业收费标准高于商品住宅的现象。

  限价房物业收费高

  龙湖旗下的北京限价房小区大方居的业主们反映较强烈的一个问题就是物业收费较高。

  目前,大方居的物业服务公司为北京金罗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收费标准为每月1.98元/平方米,而与大方居隔街相望的商品房小区京洲世家的物业收费标准为每月1.9元/平方米。

  一位业主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抱怨说,大方居是个限价房小区,物业收费竟然比对面的商品房小区还高。

  大方居物业收费高于同区域商品房小区的现象并非个案。

  北京首个限价房小区旗胜家园也是如此。

  目前,旗胜家园的物业收费标准为每月1.8元/平方米,而旁边的商品房小区枫丹丽舍的物业收费标准为每月1.6元/平方米。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北京限价房小区金顶阳光和阳光美居等也出现物业收费标准高于同区域商品房小区。如限价房小区金顶阳光的物业收费标准为每月1.8元/平方米,而旁边的商品房小区金项北路9号院仅为每月0.5元/平方米。限价房小区阳光美居的物业收费标准为每月1.8元/平方米,周边商品房小区京东丽景苑的物业收费标准为每月1.29元/平方米。

  物业收费为监管真空带

  对于北京住宅的物业收费管理,北京现行的对应管理文件为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 《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本市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紧接着的第六条作出规定,经济适用房小区、危改回迁小区,在未成立业主大会前,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有业内专家称,根据《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只有经济适用房小区、危改回迁小区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包括限价房在内,皆实现市场调节价。

  至于限价房被放入市场调节价范畴的原因,有人指出,缘于限价房是一种较新的保障房模式,2005年相关部门在制定 《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时,主要的保障房对象是经济适用房及危改回迁房,因此导致数量相对更少的保障房类型限价房被漏掉了。

  正因为限价房物业收费标准与普通住宅一样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此出现一些限价房物业收费标准高于商品住宅,就不必大惊小怪了。

  本报记者向龙湖旗下的限价房大方居所在地北京通州区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大方居物业收费较高的现象时,对方回应称,根据《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龙湖大方居限价房项目不在政府指导价收费的范畴,物业服务收费采取的是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因此大方居物业收费不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为。

  但有人认为,虽然大方居等限价房物业收费偏高,不存在违规行为,但限价房的消费对象是收入偏低的特定保障对象,因此小区物业收费也应该被纳入特定范畴进行特殊管理,而不应该与普通住宅一样被放入市场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