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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于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信披违规等问题,工大首创(600857.SH)被宁波证监局责令整改。
工大首创的“湿鞋”源自2010 年1 月,其以购销预付款名义通过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名“中国华阳朗利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九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九策”)提供4000 万元资金,这笔款项直至2010 年6 月收回。
而辗转拿到工大首创4000万元资金的深圳九策,正是公司彼时的实际控制人。宁波市证监局方面表示,工大首创为深圳九策提供资金的行为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该项交易导致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有关规定。
除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大首创对于这笔4000万元的关联交易至今未就该事项做出临时公告,亦未在2010年中报和年报中予以披露。宁波市证监局出具的《责令整改决定》中表示,这笔4000万的资金往来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工大首创的信披缄默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工大首创被要求30天内进行整改的同时,公司董事长龚东升也被宁波市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让人玩味的是,在深圳九策占用工大首创4000万元资金的6个月时间内,龚东升不仅担任着工大首创的董事长,其亦是深圳市九策的董事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由于龚东升兼任实际控制人及上市公司两方的董事长,在法律上可以推定其对此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明知且存在着故意。
由于2010 年10 月,深圳市九策将其持有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工大首创大股东)70%股权转让给了深圳硅银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硅银)。眼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深圳硅银。法德律师事务所的曹湛律师表示,实际控制人掌门人与上市公司高管身份的分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