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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企平均寿命2.9年 根源在欠缺法律意识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8日 11: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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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缺法律意识是其“短命”内在根源

  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昨日,由中国市场学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业委员会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中国企业权益保护高峰论坛在广州召开。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建伟透露,中国民营企业平均寿命仅有2.9年。

  李建伟说,最近几年,中国民营企业又取得了很大发展。在国内的2272家上市公司中,有1268家为民营上市企业。李建伟说,从回报率来看,民营企业的回报率也高于国有企业。

  与此同时,李建伟透露,中国的民营企业平均寿命只有2.9年,而美国企业的平均寿命则长达40年。他说,中国的民营企业起步时间短,拉低了中国民营企业的寿命,但导致民营企业“短命”的原因在于其面临多种法律风险。他分析,民营企业“短命”的一个外部原因是目前的法治环境尚有待提升。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还处于劣势。但李建伟也强调,民营企业家欠缺法律意识则是企业“短命”不可忽视的内在根源。

  “如果说,还有哪一种风险能把企业击得粉碎,那就是食品安全,这足以致命。”李建伟说,企业要想做大做强,一定要诚信经营,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是不行的。

  (广州日报 林霞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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