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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创业板再融资初审权移交深交所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08: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凤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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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位监管官员近日表示,创业板再融资的初审权将移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该政策已经通过了证监会主席办公会这一流程。

  这可能被视为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推进发行市场化的第一步。虽然这只是证券发行权分权的一小步,但这意味着重大的改革发出了第一个信号。

  “市场化力量和行政力量的一次角逐,为什么选择这个突破口?主要因为创业板再融资的架子好搭,比其他的阻力要小一点。”一位市场人士评价说。

  当前证监会操作的证券发行一般分为两项步骤,发行人即拟募集资金的公司向证监会递交发行申请之后,证监会发行部或创业板监管部将进行第一步即初审,一般由负责财务和法律审核的官员对发行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材料中没有说清楚的问题,由企业反馈,待双方交流问题较为清楚之后便封卷,等待第二步即上会,由发行人和保荐人接受发行审核委员会的现场审核,当天投票即出结果决定可否发行。

  此次改革为下放创业板的再融资的初审权到深交所,证监会保留了上会这一步。“企业的初审交给交易所做,来会里上一下发审委就行了。”上述人士说。

  为什么选择创业板融资作为突破口?这与深交所的发审力量储备、创业板历史沿革有一定关系。在创业板开板之前,曾经有过发审权下放交易所的讨论,深交所为此单独准备了一个部门来筹备创业板,汇聚了大量通晓财会和法律知识的人员;在创业板开板以后,证监会从深交所借调了一批中层人员到北京审核材料,一般为借调一年或者两年,虽然多数人员将陆续回到深交所,但已经具备了丰富的创业板初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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