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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交所整改提出“四个不得”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3日 16: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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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讯 记者许悦报道:在各地整顿规范文交所的要求中,49号文提出了4个“不得”,这也是今后艺术品份额化产品的生存条件。包括天津文交所在内,若想保住艺术品类证券化交易,就必须按照这4个“不得”整改———

  文交所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

  对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文交所,49号文要求,严禁扩大业务范围和新增交易品种、新增投资者,并限期取消或结束交易活动。对逾期不取消、继续或变相违法从事证券期货交易的各类文交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积极协助证监会作出认定,依照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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