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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调控""地下房地产" 经营性公墓 收费最长20年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7日 09: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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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管理,广州市物价局起草了《关于规范我市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是指为城镇居民提供墓地用于骨灰或遗体安葬收取的费用。这次市物价局制定经营性公墓收费标准,是遵循合理补偿成本、适当盈利的原则,并保持区域内公墓价格的基本稳定,防止墓地价格过快上涨。具体收费项目包括:墓穴租用费、建墓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

  据《通知》要求,墓穴租用费以面积为计算单位,可一次性收取,也可逐年收取,由家属和墓地经营方约定,最长不超过20年。根据适当盈利的原则,《通知》提出,墓穴租用费的利润按照不超过各项成本和税金之和的20%计算。

  至于较受关注的护墓管理费,《通知》中也明确,是指墓地的管理维护费用,包括绿化、保安、公用设施维护费用等。护墓管理费按墓穴净占地面积计收,可按年收取,也可由双方协议按一定年限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护墓管理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区、县级市物价部门根据实际成本核定,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200元/年。

  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有: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1810室广州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邮编:510050)或传真至020-8322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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