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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12年1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都强调提出了“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这一重要指导方针。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我国金融业的主体,在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方针过程中肩负着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龙年新春到来之际,本报推出一组“加强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系列报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如何贯彻中央方针和加强服务实体经济,进行深入报道,敬请关注。
2011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这一重要指导方针,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1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新时期的金融工作,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我国金融业的主体,应当高度重视和深刻认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充分发挥自身在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促使银行业与实体经济形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互动双赢的更加良好局面。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业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当前,我国社会融资格局还是以银行业的信贷服务为主体,而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等融资只占据相对次要的地位。
央行1月份发布的《2011年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报告》显示,初步统计,2011年全年社会融资规模为12.83万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增加7.47万亿元,占社会融资规模的58.3%;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增加5712亿元,占比4.5%;委托贷款增加1.30万亿元,占比10.1%;信托贷款增加2013亿元,占比1.6%;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1.03万亿元,占比8.0%;企业债券净融资1.37万亿元,占比10.6%;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4377亿元,占比3.4%。
银监会日前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至2011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为111.5万亿元,同比增长18.3%,其中大型商业银行总资产为52万亿元,占整个行业的46.6%。证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去年A股和B股总市值为21.48万亿元,同比下滑19.09%;109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1.57万亿元。截至2011年11月,保险业资产总额为58462亿元,同比增长19.4%。
由此可见,无论是从融资规模来看,还是从总资产及其他相关指标来看,银行业成为我国社会融资格局中当仁不让的绝对主体,而直接融资相对滞后。这同时表明,目前银行业担当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角色。
在新时期,我国银行业要充分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作用,首先要重新认识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辩证关系。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发表文章指出,百业兴则金融兴,百业稳则金融稳,银行业首先要认识到实体经济的基础性作用。如果国民经济不能健康发展,银行经营就必然不稳健,银行利润就成为无源之水;如果银行脱离实体经济而自我循环和发展,必然是本末倒置,不可持续。要充分认识金融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核心作用,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引领作用。银行业要加深与实体经济互利共赢辩证关系的认识,不断强化为实体经济服务的经营理念,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中央提出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是在总结国际金融危机教训和本国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得出来的正确方针。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今后的改革、发展和创新实践中,要高度重视和自觉地贯彻实施这一方针。这不仅要满足实体经济发展正常的各种金融服务需要,促使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且要确保银行业自身长期安全、持续稳健发展。银行业机构不仅要在长期发展战略中体现这一方针,而且要在日常的信贷政策、贷款投放过程中实践这一方针,始终不偏离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
银行业要充分发挥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主力军的作用,应当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的各项要求,真正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自觉将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纳入本行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实现本行信贷政策与国家产业政策的有机统一。当前在信贷的产业投向上,应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切实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引导出口结构升级,严控“两高一剩”等国家限制性行业的信贷投放,促进淘汰落后产能,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在信贷的区域布局上,应积极支持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健康发展。当前的重点是将有限的信贷资源投放到重点在建工程、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要做到“有扶有控”,促进实体经济沿着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科学发展。
银行业要充分发挥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主力军的作用,应当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大力提高服务水平。银行业要转变经营理念,创新服务方式,真正满足实体经济和市场主体的需求,通过提供有价值的服务为企业增加收入,实现银企共赢。针对当前众多中小企业反映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规范收费行为,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收费制度,公布具体收费标准,严禁一切违规收费行为;充分考虑小微企业缺乏有效抵质押、“三农”客户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等因素,积极创新“量体裁衣”式的金融产品,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优化服务体系,完善网点布局和渠道建设,加大机构整合力度,降低运营成本,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与快捷度。
银行业在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始终要认真吸取国际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危机中遭受的惨痛教训,要从真正为实体经济服务出发进行金融创新,防止仅为获取自身单方的“交易利益”而盲目地进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创新,要使各种金融创新达到实体经济和银行互利共赢的目标。在推进金融创新过程中,还要自觉地服从金融监管部门的科学有效监管,而不是故意回避或对抗监管。
针对当前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和分业监管体系之间存在的矛盾,必须尽快建立和健全金融监管体系。要建立一套能够和金融创新和混业经营相匹配的监管体系,既能为金融创新预留一定的空间,同时又可以防止出现监管真空,避免以规避监管为目的和脱离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创新”。同时,金融监管体系要探索实现由机构监管模式向功能监管模式的转变,建立全面审慎的风险监管体系,强化逆周期调控,切实避免金融创新脱离实体经济,演变成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