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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难一直是中小企业难以破解的顽疾。全国政协委员刘明康、侯外林、李德水、张力4日表示,应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补充作用,同时提升中小企业的道德和信用,通过法制等手段,推动民间借贷阳光化、法制化,使中小企业顺利成长。
市场应发挥更大的作用
3月4日下午4点,一场特殊的讨论在北京会议中心会议楼10号会议厅里展开,参与讨论的是政协经济组34组的成员,话题围绕着中小企业融资难引发的民间借贷。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表示,政府要求银行扶持中小企业融资,但效果并不明显。目前银行储蓄资金很多,无处可去,中小企业等米下锅,却拿不到钱。另外,民间资金进不到企业里去,如果民间借贷阳光化,就好办了。不管借给谁,都有法律保障,现在温州一带出现一些问题,就是因为处在地下,遮遮掩掩、见不得光,很容易出问题。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并不是银行歧视中小企业,银行出于审慎原则选择性放贷无可厚非。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占用贷款量过大是由于贷款项目的长期性和信贷政策的短期性有关。市场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因为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融资需求。中小企业在最初成立的三年半的时间里,破产率很高,这一阶段不能指望商业贷款。到了相对成熟的阶段,商业贷款依然存在风险,这个时候可以引入非营利性的政策性银行。再发展成熟一些,可以依靠天使基金和种子基金,这样发展下去,内行人做了股东,银行才敢把钱贷出去。
民间借贷尚需规范
民间借贷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全国政协委员、富力地产董事长张力表示,早年曾借钱给几个朋友做企业,但有近70%没有收回。很大程度上,企业家的诚信问题使得合法的民间借贷难以进行。
刘明康指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首先要呼吁市场的力量,还要依靠政府的作用和法律的完善。提升中小企业道德、维护信用也是很重要的一点,政府应该对此发挥更大的作用。
刘明康认为,完善法律也是规范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很多企业家对于民间信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还不清楚,因此需要立法部门提高这一领域的清晰度,为中小企业融资划定界限,才能避免中小企业在现实中走偏。同时执法部门也要提高执法的透明度。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表示,德国有一种比较好的做法,类似于公有制银行,由地方政府开办的银行专门支持当地企业发展,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这种做法对于我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可以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