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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电池门”追踪:工商局回应“过保”案例不受理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4日 12: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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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络电视台3月14日(记者 武卫平北京报道)此前本台报道了联想多个型号电脑的标配电池L08O6D13存在“先天缺陷”,联想公司却对用户的投诉“置之不理”的事件。最近该事件又有了新的进展,记者8日从知情人处得到消息,联想公司近日通过各地售后服务站密集地与当地涉及“电池门”事件的用户进行交涉,表示愿意解决用户提出的问题。但是面对消费者提出“免费更换新电池,并对新更电池质保一年”的要求,联想方面却表示,“电池库存有限,可能调不到货……”这让受害的消费者原本燃起的希望被再度扑灭。

        消费者:最大限度争取合法权益

        目前,联想“电池门”维权QQ群的管理员正在积极组织受害的群友填写“笔记本电池集体唯权统计表”准备进行集体“换电池”的行动。“我们想最大限度地为群友争取合法权益”,一位不愿具名的管理员表示。

        从各方的反馈来看,涉及此次“电池门”事件的用户中,部分人已得以免费更换电池,但仍有为数不少的消费者被拒在“免费更换电池”的门外。

        据部分用户反映称,即便是新换的电池,也已“库存太久”或者是所谓的“良品”电池(部分消费者拿到的“良品”电池,自测时却发现电池已经充放电达数几十次)。

        “联想不想在315之计被曝光,所以正在采取各种方法施加影响,但就是不从根本上解决用户的问题。”参与整个维权过程的张宇(化名)说。

        “联想的公关能力实在太大了”

        “目前,工商局、消协都不为用户说话,我们感觉比较郁闷。”张宇称,“各地的受害消费者都向当地的12315投诉过,包括北京的消协,不过联想似乎已跟很多地方的消协打过招呼,这些消协都不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联想的公关能力实在太大了,真的领教了。”张宇感叹。“有几家主流媒体的记者本来联系了好几位用户打算做采访,都约好了,却突然来电说取消采访,因为联想公关到领导那里,计划不得不做改变。”

        “联想方面现在采取行动来解决我们的问题,只是想跟用户‘私了’,想‘息事宁人’,只是想‘消除眼前麻烦’……根本没有为大多数用户(那些还不知道自己的电池是“问题电池”,不知道联想有“关怀计划”的用户)考虑,联想仍然在逃避责任!但是我们又能怎么样呢?还有谁能为我们做主呢?”张宇说:“我敢说,如若不是315迫在眉睫,联想根本不会搭理我们。”

        工商局称“产品过保”案件不受理

        本月8日,记者于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致电北京12315,反映联想公司“电池门”问题,但房山分局的消协以“用户笔记本过保”为由,表示不予受理投诉。消协工作人员称,“消协只是负责解决‘三包’范围内消费者与经营者纠纷的案件,保外的案件不予受理。”即使记者表示可以将“故障电池”的检测证据发到消协邮箱或者传真过去,该工作人员仍然以“产品过保”为由不受理投诉。随后,记者转换身份致电北京12315,工号为173的工作人员给记者的答复和解释与此前工作人员的“口径”如出一辙,并建议记者去质检局投诉。

        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修正)》的规定中,第二条明确指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申诉,适用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4)、(5)中规定,消费者协会需履行“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在北京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热线的网站上,记者也看到“在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解决与经营者的纠纷,您可以向12315申诉,填写申诉单” 。

        缘何符合以上“一大法、一大规、一大明示”的投诉,在北京工商局、消协的工作人员看来却是“产品过保”不能不受理,只能由消费者自行解决……

        8日下午,记者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通过邮件将消费者投诉和反映进行了反馈,但是截至记者发稿前,该中心的电话仍未打通,也未对反映情况进行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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