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新中基今日发布公告,称于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新中基也称,在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新疆监管局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违规的具体事项,公司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解释。但从公司近一年来的公开信息来看,可谓祸不单行。
1月31日,新中基发布公告,称预计2011年度净利润将巨亏8.8亿元,而同日,被寄予厚望的与益海嘉里的合作也宣告结束。早在2011年三季报发布前后,新中基就开始被投资者质疑业绩的增长性。
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3亿元。而公司在三季报披露后随即发布公告,称股东乌鲁木齐三木实业有限公司以大宗交易方式从8月31日至11月1日减持483.01万股。本报记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查询,在2011年全年,新中基共有两次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时间分别是2011年1月5日和18日,地点分别为乌鲁木齐和北京。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11年半年报显示,乌鲁木齐三木实业有限公司位列公司第9大股东之列。而公司此轮减持的期间为8月31日至11月1日,但三季报披露时间为10月31日,这也意味着,某一次的减持或许处于三季报披露的窗口期内。
相关规定显示,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公告前30日内,以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等公告前10日内,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这个时期也叫“窗口期”,不过,由于减持非自然人股东,因此是否构成窗口期减持,则要看对方是否有高管同时担任新中基高管。
记者查阅2010年年报发现,董事刘一1989年到1992年曾在乌鲁木齐三木公司任职,1994年到现在在新中基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