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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鸣:民间金融阳光化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10: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搜狐博客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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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金融阳光化刻不容缓

  中国民间高利贷系统正在崩溃,民间金融借贷陷入了死刑泥潭:不少人平时找门路要求借钱给融资人以获得高额利息,一旦出事就告其非法融资或者金融诈骗,甚至可以将这些融资者判为死刑。有的不用法律审判,自行了结自己,很多地方一些人甚至因此走上了绝路,鄂尔多斯的很多官员和老板因此走向自杀不归路。

  比如,有报道说,2.6亿民间借贷,372个债权人,中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王福金,最终不堪重负在办公室厕所自杀身亡。这位悲剧性人物,其借款原因是信贷收紧,只好借高利贷以维持楼盘开发,结果被高利贷活生生吞吃了,而他也欠了很多普通百姓的很多钱财。

  另有报道称,白昊达涉嫌非法融资23.18亿元,其中本金约17亿元,利息约6亿元;直接债权人数为2672人。董事长白昊、总经理高源和副总经理王福明已被“监视居住”。还有更值得玩味的是,一份“黑名单”竟然要了很多融资者的命。三线逼二线,二线逼一线,一线以死来结束债务,在过去的半年中,这样的故事接二连三地上演,鄂尔多斯人人心惶惶。

  事实上,不仅仅是鄂尔多斯如此,此前高利贷断裂浮出水平面的浙江、江苏、河南等省,都出现了令人震惊的非法集资案件。像吴英案还成为两会热点,连总理都要求妥善处理吴英案。此后,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相信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比如如何避免正常融资失败也被判刑应当成为一个重要划分内容。无论是融资还投资,如果信息比较透明,那么,可能避免很多悲剧,比如常熟美女老板,如果债权人知道她已经借了那么多钱之后,再借钱给她可能都会三思了。正常的融资行为失败,是市场行为的一种失败,没有一项投资可以保障投资不会失败的,如果能够备案并能够相对透明,就应当视为就可以与非法集资或者金融诈骗划出一条界线。否则,还继续模糊下来,不利于保护民间金融市场,也是非常不公正的。所以,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制定第一套就是: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

  温州金融改革还有一项任务就是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事实上,在当前要打破既有金融垄断阻力很大,确实可以从新型的金融组织入手,很早之前我们就呼吁打破金融垄断可以从新生领域开辟道路,村镇银行允许民间资本参股,份额可以更大,数量可以更多。

  温州金融改革另一项重要任务是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引导民间资金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管理机构。这一段时间,创业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比较火爆,如果能够进行正规化管理,可以避免使其走向高利贷化和害人害己的局面。民间金融阳光化首先要求的是合理化和规范化,既要避免投资者盲目追求高额利润,也要避免融资者制造庞氏骗局。

  民间资本如何才能走向理性投融资的正规道路,已经是一件影响整个经济大局的关键点,希望我们的民间资本能够有一个合理的渠道运作,给经济带来福祉,给实业积点德,温州金融试验田能结出何种果实还不好说,但我们确实希望能够化解像鄂尔多斯的高利贷那样的危局,否则那种双输的悲剧还会不停的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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