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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税官员:广东“营改增”未有时间表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1日 10: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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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深圳申请试点“营改增”?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是“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自今年1月上海试点改革以来一直备受关注。近日更有消息称包括广州、深圳在内的五个城市已经申请试点,不过昨日,广东省国税局官员向记者明确表示,省国税局还在配合省政府做前期调研工作,目前还没有确定试点,也没有时间表。

  广东试点城市没有确定

  “营改增”,就是将目前我国征收营业税的部分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理顺税制结构。由于增值税有抵扣设置,能避免产业链上的重复征税,从而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今年2月24日,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在中国政府网访谈时透露,将密切跟踪上海市试点运行情况,认真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随后有消息传出,指北京、天津、南京、深圳、广州等地已申请试点。

  不过广东官方一直没有对是否申请试点作出明确表态。昨日,广东省国税局副局长林京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省国税正积极配合省政府做前期摸底,提供相关资料作调研,待省确定后再落实具体措施。

  对于广州和深圳是否确定为试点的问题,林京华称,目前试点城市没有确定,也没有时间表。今年内试点改革的话会“比较仓促”。

  广东对是否试点态度谨慎有其自身考虑。有专家指出,广东省与上海、北京等地的产业结构不一样,如果试点,应该考虑试点行业要有所不同,范围和幅度也要具体测算。

  按照目前的税制,营业税属于地方税收,增值税属于国家税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无疑会影响地方收入。为减轻改革阻力,国家在上海试点时明确,原归属地方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地方。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张鹏认为,广东省产业结构依然以制造业为主,服务行业也还未真正达到现代服务业,营改增的需求没有上海、北京等地迫切。此外,在交通运输行业中,广东省实行营业税差额征收,即试点的物流企业可以取得的全部运输业务收入减去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差额再计征营业税,没有重复征税的压力。这也令企业失去改革的动力。

  并非所有企业都能减税

  尽管政府强调,根据“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设置“营改增”试点的各行业适用税率,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不过目前从上海试点的情况来看,并非所有企业都能减税。

  上月有媒体报道称,有上海企业反映“营改增”之后,税负并没有减少反而略有增加。因为公司的成本中,只有燃油成本和维修成本可以增值税抵扣,实际上占总成本的四成以上的折旧和人工成本都无法抵扣,而原来营业税的税率是3%,改增值税后,税率变为11%,整体上增加了负担。

  (记者何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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