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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南方日报记者 闫昆仑 实习生 吴君 发自广州、深圳
网购假货的泛滥正在逐渐引起人们关注,一些专门进行网络打假的组织和个人,将矛头指向网络购物网站。
不管是为了炒作,还是真正为净化网购环境,在网购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他们的出现,客观上确实给电子商务交易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在购物网站眼中,他们是“天敌”。
这些专业打假的组织,付出了远远超出了一名普通消费者所能承受底线的时间成本,却同样面临着取证难和起诉难的现实困境,他们希望能通过一场真正司法意义上的胜诉,来为消费者树立起正面维权的案例。
诉讼多以“私了”告终
打假两年来,老王通过法院起诉商家却没有一次胜诉。“大多数都是庭外调解,有些时候是对方不应诉或法院不立案”
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等待了一个下午的王广晨,最终还是没有等到应诉方当当网的出现。对专门从事职业打假的老王来说,这已经司空见惯。“我们会继续给当当网发传票,直到他们应诉。”
多年以前,王广晨曾经在药厂工作过,2002年南下广州后,老王就开始了职业打假的营生。“当时主要是打假药,珠三角一带的药店,都让我扫了个遍。”
2010年3月份,王广晨开始接触到网络购物。他发现购物网站充斥着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老王花了一周的时间,认真研究了网络购物的相关政策法规,尝试着进行网购打假,“我网购打的第一件产品是燕窝,很快就获得了商家假一赔三的补偿。”老王这次的成功维权坚定了他网购打假的信心。
但事实上他之后的路并不好走,打假两年来,老王通过法院起诉商家却没有一次胜诉。“大多数都是庭外调解,有些时候是对方不应诉或法院不立案。我就想,哪怕有那么一桩能够胜诉的案例,也能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一个例证,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太困难了。”
去年10月,老王在当当网上购买了一批“苦瓜清脂”胶囊,在送到当地工商部门检验后,证明这批产品是假货,“说明书上写的是广州市保健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但工商查证后告诉我,这个厂名并不存在”。老王于是把当当网告上了白云区法院。
等了一下午,当当网没有派代表来参加开庭,老王很郁闷。“我搞网络维权搞了两三年了,没有好好开过一次庭。”根据老王以前的维权经验,“估计他们可能会拖上一年半载,或者提出异地管辖权的问题,这场官司如果要去北京打,我们的起诉成本就更高了。”
作为专业的打假人士,老王从不讳言自己打假包含着索赔赚钱的目的。从2010年至今,老王经手的案子有一百多件,尽管无一胜诉,但大多都成功通过申诉获得了赔偿。“一年起码能赚二三十万吧”,老王告诉南方日报记者,赚钱并不是他的唯一目标,他还希望能够通过他的力量,来规范网络购物,同时也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保障。
难取证成打假“罩门”
淘宝每年的网购投诉有几十万件,如果有消费者需要投诉,工商部门去淘宝调相关的资料,最快也需要排一周的队
网络购物因其区域的无限制性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但在成为生活时尚的同时,假货的泛滥猖獗也让消费者苦不堪言。而为了几十上百元的产品来付出巨大的时间和精力成本进行维权,多数消费者都会认为不值得,只好选择忍气吞声。
据了解,淘宝每年的网购投诉有几十万件,如果有消费者需要投诉,工商部门去淘宝调相关的资料,最快也需要排一周的队。
张先生在广州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他告诉记者,这两年他发现从淘宝流出许多假冒他们公司的化妆品,涉及侵权的淘宝店铺有1000家左右,他向淘宝反映情况后,淘宝要求他提供证据证明。“1000多家我们怎么调查?”
消费者在购买到假货申请维权时,通常会经历以下程序:首先客服核对购买订单,查询产品;其次顾客陈述产品有什么问题并提出诉求;最后对方会说帮助核实信息,或让消费者提供证据。在整个环节中,问题往往容易出在最后一环,不是因为漫长的等待,就是因无法取证而最终不了了之。
在王广晨看来,消费者维权面临的困境,总的来说还是维权渠道不畅,成本太高,而且维权程序复杂。“检测机构的大门对普通消费者来说都是封闭的,有的部门甚至不接受个体检测。做一次简单的产品检测起码需要四五百元以上的费用,而且要等很长时间才能出结果。普通消费者哪等得起?而且对他们来说也得不偿失。”
网络交易证据的存留也相对困难,聊天记录和交易记录消费者一般不会刻意保留,因此在维权时常因缺乏发票等有效凭证而投诉无门。根据老王多年的打假经验,每次发生假货维权事件,网站会立即将该商品下架,并鼓励顾客退货,这样消费者就更难取得相关证据。
维权与反维权的博弈
“我们一直在寻求一场真正的胜利,能为规范电子商务起到作用,为消费者维权寻求渠道,希望我国的电子商务市场得到一定的规范”
消费者维权困难的例子不胜枚举,淘宝网等购物网站把握着主动权和话语权,在与消费者的“博弈”中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
不少打假人士都把告倒淘宝作为一个标杆,王广晨也一样,但是其中困难重重。“电子商务这一块,淘宝是个风向标。如果能有一场胜诉,对以后的电子商务领域产生的维权纠纷会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对消费者来说,目前电子商务诉讼还没有一起被判胜诉的案件。”
“去年我向淘宝进行申诉,他们声称商家跑了,无法赔偿,我就诉诸法律了。”老王说,“因为他们有承诺和担保的责任,但杭州当地法院一直不给立案,说是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老王表示,法律明确规定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立案,“所以我怀疑里面存在着地方保护(行为)。”
老王觉得广东的法院更为“开明”:“我起诉的几起案子都立案了,但牵扯出一个异地管辖权的问题。”老王告诉记者,他起诉卓越网的案子,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判他们应到北京提起诉讼,但他认为“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经历了几次对方没有应诉的情况后,老王并没有放弃,“这些网站很会拖延时间,一拖就是一年半载,包括提出异地管辖,如果是普通消费者肯定和他们耗不起,但是我不一样,这是我的工作,即使耗上很长时间,我也会坚持下去。”
“专门做网络打假的人并不多。”老王告诉记者,其实这些网站和商家都挺怕他的,“一些网站把我的个人信息公布了出来,还发了很多造谣中伤我的帖子,我们一直在研究维权渠道,而他们专门找人做反维权,私下里我和他们很少交流,因为我们是天敌。”
商家售假,
网购平台应连带赔偿
■律师说法
有业内人士认为,网络之所以成为假货泛滥的重灾区,是因为网络渠道的售假有着极强的隐蔽性,查处更是难上加难,这让平时不敢兜售假货的不法商户能够有自己施展拳脚的空间。该人士表示,尽管一些购物网站实行了“先行赔付”、机器和人工双排查等多种手段进行打假,但由于它们并非执法机构,即使发现售假卖家也无权执法,只能封禁网店、撤掉商品,这对于售假者来说处罚成本太低,他们也就有了继续欺骗消费者的可乘之机。
广东德比律师事务所金豪律师告诉记者,网络购物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传统的商业交易模式,“网购交易平台则是基于互联网交易的需要而连接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服务提供者”。消费者在网购交易时如果发生了侵权,应着重从两个方面取证:一是消费者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二是消费者受到的损害与使用购买的商品之间存在法律上因果关系的证据。交易平台作为连接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纽带,其以提供居间服务而取得报酬,“如果商家欺诈消费者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则交易平台应与商家对消费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关于确定诉讼管辖法院的问题,金豪表示,可以选择由商家、交易平台住所地法院管辖,也可以选择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由于网购涉及跨区域问题,因此出台相关法规对消费者委员会之间的委托调查、信息通报等事项予以规定显得非常有必要。”
“网购买卖双方的交易过程是一个合同要约、承诺的履约过程。网络购物平台有义务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数据妥善保存,并以此作为处理网购争议纠纷的依据。”金豪认为,网络购物的维权之所以困难重重,主要在于诚信体系在中国尚未完善,假货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只有完善了法律法规,建立起健全的诚信体系,消费者进行网购维权才能更容易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