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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降低券商 风险资本准备标准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4日 08: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商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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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报讯】中国证监会13日宣布,修改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降低券商自营、资管、经纪业务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以鼓励券商业务创新。

  据测算,适用新标准后,全行业风险资本准备规模将在原标准基础上缩减三分之一,即证券行业可释放400亿到500亿元用于开展创新业务。

  根据业内实际需求,新标准不同程度地调低了券商自营、资管、经纪业务相关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其余业务维持原有标准。

  与此同时,连续三年为A类的公司计算标准进一步降低。

  具体而言,自营业务将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证券的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比例从20%、10%分别降至15%、8%;资管业务将专项、集合、限额特定、定向资管业务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比例从8%、5%、5%、5%降低到4%、3%、2%、2%;经纪业务将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为基础的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比例从3%降至2%,同时将证券营业部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从每家500万元降至300万元。

  在此基础上,为推动优质证券公司做优做强,进一步发挥分类监管在引导优质公司规范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证监会进一步降低连续三年为A类的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从目前基准比例的0.6倍降至基准比例的0.4倍。 (马婧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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