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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降低券商风险资本准备标准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3日 19: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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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4月13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中国证监会13日宣布,修改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降低其计算比例,鼓励券商业务创新。

  据介绍,此次修改适当降低了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经纪业务相关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要求。其中,自营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的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比例从20%、10%降低到15%、8% 。

  另外,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为基础的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比例从3%降低到2%,证券营业部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从每家500万元降低到300万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2008年以来,证监会对不同类别证券公司实施不同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对推动优质证券公司做优做强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发挥分类监管在引导优质公司规范发展方面的作用,证监会进一步降低了连续三年为A类的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从目前基准比例的0.6倍降低到基准比例的0.4倍。

  这位负责人表示,经过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及近几年的持续努力,证券公司合规经营意识、风险管理能力、内部控制水平均有很大提升,有必要根据行业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证券公司部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的计算比例,放大业务空间,鼓励行业创新发展。

  该负责人还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经验,修订完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建立健全“逆周期”调节机制,进一步提高风险监管的有效性、针对性和适应性,促进行业稳步健康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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