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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披露的信息不全面、不明晰
在被观察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中,知识产权信息披露经常会有意无意的忽略掉部分信息,或者仅仅发布模糊的数据信息,使投资者无法把握公司的全况。 朗源股份、钢研高纳、超图软件、天源迪科、世纪鼎利、奥克股份、顺网科技、星河生物、舒太坤、硅宝科技就存在专利披露信息不完整的问题。
(二)披露的信息不严谨、自相矛盾
在被观察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季报中,不少公司对外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须与实际相符,无误导性陈述,但诸多信息披露避重就轻,玩弄文字游戏并故意发布令人误解的信息,甚至发布错误的信息。
千山药机在2011年报中披露当年申请的外观专利为32项,但实际披露在申请的专利为38项。 鼎汉技术在2011年报中披露申请的专利数为39项,但在具体列示时仅有38项。 苏州恒久在其2010年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其共拥有专利5项,而事实上这5项专利均因未缴年费而被终止失效。
(三)披露的专利归属权信息不明确
香雪制药等上市公司在其公告中披露的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归属权信息不明确。新研股份等大部分创业板公司的年报中也有类似的披露项目,均将所有的专利默认为其集团,但其实际所有人未予列明——是归属于实际控制人,还是母公司,亦或是子公司?课题组发现:仅有少数公司依照专利实际所有者(母公司、子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分类。
(四)知识产权信息披露不及时
专利和商标的申请与获得是企业知识产权积累的动态过程。专利和商标数据在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应该采用是时点数(在某一时点上的数量),而不是该年度发生数。创业板上市公司需在法定时间内及时对外披露相关知识产权信息,以消除投资者在公司知识产权信息方面的不对称性。 课题组发现:大多数创业板上市公司滞后发布、非动态发布知识产权信息的现象十分普遍,这种态度极其容易导致投资者无法全面了解公司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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