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从QFII托管行会议上了解到,QFII的审核政策发生三大变化,监管部门放宽了若干QFII申请限制。目前QFII申请投资额度的积极性非常高。
放宽三方面限制
证监会对QFII审核限制的放宽主要集中在三大方面。
第一,允许同一集团多家机构申请QFII资格。这意味着,同一集团的多家机构均可以单独申请QFII资格。例如,近期证监会批准富敦资金管理有限公司的QFII资格,而与其属于同一集团的淡马锡富敦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获得QFII资格。证监会明确,对于同一集团的多家QFII,应根据我国持股信息披露要求、QFII持股比例限制等规定,做好同一集团的多家QFII持股合并计算等合规安排,确保交易合规。证监会将通过交易所监控等相关安排,对同一集团多家QFII的交易情况进行监控。
第二,允许已发行结构性产品的QFII增加投资额度。此前,为限制QFII发行结构性产品,鼓励境外长期资金直接投资我国资本市场,有关监管部门在2010年初对QFII结构性产品达成共识:新批准QFII和追加额度不允许发行结构性产品;对于已发行结构性产品的QFII,不批准其增加投资额度。目前,一些已发行结构性产品的QFII对增加额度的需求强烈,并表示其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基金等类型。为此,证监会表示,对已发行结构性产品的QFII机构,如果增加额度不用于继续发行结构性产品,将建议外汇局同意其增加额度的申请。
第三,放宽对QFII投资比例的限制。为避免QFII套利人民币升值并增加国际收支压力,同时鼓励QFII积极投资,证监会于2010年对QFII的资产配置提出“股票比例不低于50%,现金比例不高于20%”的原则要求。近期,我国扩大了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人民币升值预期有所减弱,为满足QFII对资产进行灵活配置的需求,不再要求QFII的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50%,QFII可根据自身投资计划,灵活对股票债券等资产进行配置,但现金比例仍不能高于20%。
QFII申请额度积极性高涨
目前,共有167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其中138家累计获批260.13亿美元投资额度,110家累计汇入本金200.01亿美元,其余28家获批56.7亿美元的投资额度,即将汇入资金开始投资。
QFII制度推出以来,境外机构申请QFII资格的意愿一直很强。目前,33家获得QFII资格的境外机构正在申请首批投资额度102.5亿美元,37家已在境内投资运作的QFII正在申请追加投资额度125亿美元。
为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进入,壮大机构投资者力量,结合新增加的500亿美元QFII投资额度,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引入境外长期资金的力度,简化QFII申请文件要求和审批流程,加快QFII资格审批,积极协调解决QFII参与股指期货等投资中所遇到的问题,同时拟适当降低境外机构的QFII资格标准、扩大机构类型、扩大投资范围、放宽开立账户和资金汇出入限制、尽快明确所得税政策等,并参考周边国家和地区证券市场情况,进一步提高QFII投资占资本市场的比例,为资本项下完全对外开放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