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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商标纠纷


  2014年1月8日,桂林中辉董事长李中向媒体出示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关于撤销强生“ONETOUCH”商标的裁定书。生产血糖仪试纸的桂林中辉公司与强生公司达6年时间的“商标”侵权纠纷或将了结。 [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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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血糖试纸商标在华被撤销 或丢掉20亿市场

强生血糖试纸商标在华被撤销 或丢掉20亿市场

    若强生起诉,撤销商标的裁定可能会暂缓执行,等待开庭。若不起诉,60日内裁决就会执行,届时强生将被强制更换商标。强生每年在中国的销售量为20亿元,商标撤销后这部分市场可能丢失。 [ 详细 ]

记者观察

“假冒血糖试纸”恩怨

“假冒血糖试纸”恩怨

  桂林中辉与强生的恩怨始于2006年。作为一次性医用消费品,血糖试纸在全球消费量非常大,而在桂林中辉公司出现之前,全球血糖检测系统产品由强生和罗氏两家全面占领。桂林中辉生产血糖试纸后,打破了这一垄断局面。在桂林中辉生产血糖试纸并进入市场后不久,强生医疗将“ONETOUCH”注册为其试纸商标。而据桂林中辉介绍,其只是作为生产企业代生产血糖试纸,所以并未注册商标。

  按照英语的通常解释,“ONE TOUCH”的意思是一触即用,而血糖试纸正好是一触即用式消费产品。遭遇诉讼之后,桂林中辉解释说,他们会应订货商要求,在血糖试纸上印上“ONE TOUCH”来表示使用方法,却没有料到这一举动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麻烦。

  2005年是强生医疗比较悲催的一年。该年,美国药监局两次要求美国强生在全球范围内召回其商标为“ONE TOUCH”的血糖仪产品,理由是“试纸可能导致测量数值的错误”,这使得强生遭受了巨大的名誉损失。

  时隔一年后,美国强生生产血糖仪的子公司LifeScan宣布,其发现大量假冒强生品牌的血糖试纸,并称导致一年前召回事件的正是这些假冒血糖试纸,该产品假冒了强生的批号、标签,而这些产品的生产商,正是中国的桂林中辉公司。强生公司由此开始与桂林中辉公司正面碰撞。强生公司称其发现的假冒产品出现在美国、加拿大 、英国、希腊、土耳其等地,但中辉公司称,从未向这些国家出口过任何血糖试纸。

  不过,强生公司并不认可中辉的解释,其通过律师宣布,其所有假冒血糖试纸产品均出自中辉公司。2007年8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审审理了假冒强生注册商标案,并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苏志勇三年半有期徒刑,同时认定中辉不存在任何不当行为。此后不久,强生公司向天津市公安局举报中辉公司侵权,但天津市公安局认为中辉不构成犯罪,因此不予立案。同年,强生公司向桂林市公安局报案,称桂林中辉公司生产的血糖试纸侵犯其商标权,桂林市公安局同年10月立案侦查,中辉公司多名高管被捕,公司遭到查封。2009年9月11日,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桂林市七星区法院2010年6月18日开庭审理该案,但由于缺乏对于商标侵权有效力的司法鉴定,案件迟迟未做判决。

“ONE TOUCH”之争

  强生公司称,强生血糖试纸在美国的最早商业使用时间是2001年1月15日,而桂林中辉公司称,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血糖试纸早于2000年12月20日就获得了质监部门的批准和备案登记。

  强生血糖仪试纸进入中国市场后不久,强生公司就试图以“ONE TOUCH”注册商标,但未获得批准,理由是英文词组“ONE TOUCH”具有指导性“一次性使用”的特征说明,根据中国《商标法》第十一条之规定,不予批准。在这种情况下,强生公司英文词组合并为字母组合“ONETOUCH”,并于2004年7月21日在中国申请获得血糖试纸注册商标。不过,强生在血糖试纸的实际包装使用中,并未使用获得核准注册的“ONETOUCH”图案,而是继续“ONE TOUCH”图案。

  桂林中辉坚持认为,“ONE TOUCH”只是医用使用指导说明文字,很多企业在其产品上都会使用,因此不承认其对强生构成侵权。中辉同时指责强生以不正当手段注册和使用争议商标,侵占公共资源,具有明显恶意。

  强生与桂林中辉公司之争,引起了国家药监总局的重视,2011年5月,国家药监局委托广西药监局了解中辉公司案情。广西药监局其后表示,中辉公司血糖试纸的通用性是经过了政府药监局的批准,具有无可辩驳的合法性,试纸通用是打破市场垄断的有效做法。

  一般来讲,某产品是否存在商标侵权行为,在其认定阶段则只能由《商标法》规定的商标行政主管机关来进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违法案件监控规定》明确要求:“非法经营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标违法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至案件调查终结之前,由承办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报告,并同时抄报其所属的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但由于桂林中辉的ONE TOUCH标识并未注册为商标,因此工商总局商评委不予受理。

  “撤销强生注册商标”的申请是由中辉公司方面代理律师黄云中于2011年12月19日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评委提出的。黄云中提出“撤销强生注册商标”申请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仅仅直接表示商品功能、用途及其他特点”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2013年12月27日,商评委认定强生公司血糖仪商标“onetouch”存在争议,予以撤销。

  对于桂林中辉公司而言,“ONETOUCH”商标被撤销,就意味着中辉公司侵权的基础不存在了。中辉公司董事长李中1月9日向媒体称,其下一步将在全球范围内申请撤销强生"ONETOUCH"商标,还将追责由强生提起侵权案给中辉造成的损失。

  根据相关法规,强生公司“ONETOUCH”商标被撤销,意味着强生将必须收回产品、改换包装、重新注册商标。不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商标注册审批的相关工作人员向央视网记者表示,根据规定,如果强生对裁决结果不服,还可以在30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由法院判商评委重新裁定或者维持商评委裁定,上诉期间产品召回等可暂缓执行,不过这一判决过程可能会较长。

  强生公司近日对媒体称,其对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评委有关“ONETOUCH?商标”的争议裁定结果表示非常失望。强生公司将依法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前述裁定,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市场格局或生变

  对于糖尿病患者而言,血糖仪是其必不可少的自我诊断检测设备,而作为一次性消耗材料,血糖试纸是企业非常重要的利润来源。据统计目前全球糖尿病患者约为2亿人,中国就占到接近一半,但目前国内血糖检测市场还远远没有饱和,业内统计显示,国内糖尿病患者中仅有1.5%-2%拥有自己的血糖监测仪,这与欧美国家高达90%以上的诊断检测设备自备率相去甚远。

  业内估算,2012年我国血糖仪市场规模约有25亿元,但绝大部分市场份额被罗氏、强生等外资企业占领,罗氏、强生合计占有60% ̄65%的市场份额,雅培占10%左右,而国内怡成、三诺生物和鱼跃医疗企业血糖仪品牌销售额加在一起占比还不到20%。

  中辉公司董事长李中称,此前由于被控侵犯了强生的商标权,中辉已经全面退出了国内市场,今后中辉血糖仪试纸将全面复出。李中对其未来市场充满信心,在他看来,中辉的血糖试纸与目前市场的国外品牌质量不相上下,甚至更有质量与价格优势,因此能很快夺回市场。

  不过,在强生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及法院判决之前,一切还尚未确定。

  由于强生长期以来的市场地位,尽管近年来国内血糖仪产品努力采取较强的攻势,也终难撼动强生在国内血糖仪市场上的老大地位。分析认为,此次“ONETOUCH”商标遭撤销,在对强生血糖仪产品造成冲击的同时,或将成为国内血糖仪品牌抢占市场的机会。

新闻背景

    据业内人士透露,两家企业互相咬住不放的原因是高回报率的试纸。

  据桂林中辉营销总监介绍,目前国内的血糖仪市场已经发生变化,竞争十分激烈。一般生产企业都会向消费者赠送血糖仪,“一个消费者手中动辄都有两个以上的血糖仪”。

  企业为何采取这样的战略呢?桂林中辉营销总监告诉记者,消费者血糖测试需要试纸,“每次消费者购买一台血糖仪,但每天需要多次测试,这就需要大量的试纸”。

  上述知情人士向记者介绍,试纸是耗材,相比血糖仪,试纸的利润率特别高。“每盒强生试纸的进口价格为70元至80元,而通过国内的一级销售代理价格涨至170元,而试纸到消费者手中,销售价格已经达到230元至250元。每盒约有50张试纸,大约每张试纸4元至5元之间,这个价格十分坚挺,很少有波动。但试纸的成本仅有2毛钱,最高不超过1块钱”。

  “不过,企业制定销售价格肯定会考虑到前期研发成本、销售成本、流通成本。”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 详细 ]

媒眼

盘点2013消费歧视事件:强生“召回门”排除中国市场

    2013年6月,一则消息引发网络热议。5月3日,强生因生产机器失灵致药品主要成分浓度失控,在韩国召回所有儿童用“泰诺退烧止痛糖浆”。同样的药品、成分、剂量,同样适用的人群,也同样遍布中国市场,但和以往历次召回事件一样:这次的强生召回产品,又一次将中国市场排除在外。

  据《健康时报》统计,从2005年4月至2013年5月的全球召回,涉及强生旗下至少13家子公司,覆盖从儿童用的漱口水、婴幼儿舒缓液、止痛贴到成人用的碳酸钙口服液、胃药、隐形眼镜;从常用药泰诺、美林、仙特明到不常用的楷莱、妥泰、利培酮、万珂;从外科植入式矫形设备骨干套筒到心脏介入手术用的球囊扩张导管;甚至从注射器、手术缝合线到家用的血糖监测仪等等,至少27种药品、至少51次召回事件中,虽然上述产品大多也在中国内地销售,但其中48次都未在中国内地组织召回或者调查。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被公认为是世界上产品标准最严格、管理最完善的食品和药物监管机构之一,而强生许多被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查出有问题的产品,在中国却没有问题。当舆论质疑强生在中国实施“双重标准”时,强生公司几乎次次都不外乎两种表示:要么所召回产品批次批号不涉及中国内地,要么在中国生产的所有产品完全符合中国标准。

  据《北京商报》报道,2013年6月,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针对此事约谈了强生公司。该负责人指出,凡是出现产品缺陷或质量问题都必须采取召回措施,必须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主动向公众披露信息,凡在国外召回药品必须在华同步召回。如果强生对于产品召回不报告或召回不及时,将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直至停止在华生产销售药品。

  对此,强生公司承诺,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经济参考报